刘荣梅任山西省晋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荣梅
职务:副局长
职责:负责社会文化、电影放映工作,分管社文科,电影放映管理科。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版权事业的发展;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院团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依法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对文化经营许可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规范和培育市场,促进市场繁荣。
(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会文化艺术普及、图书文献资源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加强广播电影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建立审查和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的频率、功率的规划管理工作;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接受设施,依法查处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
(六)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并管理;贯彻国家广播电视专用网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网络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七)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实行执法管理,引导与促进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和完成好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八)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初审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工作。
(九)贯彻文化产业政策和拟定市级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参与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十)负责艺术教育工作和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支持和协调文化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广播电视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