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瑞峰任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2)
(十二)负责区文委管辖的文物建筑抢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修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进行文化市场调研,引导市场发展。
(十四)负责本区文化娱乐、电影放映、音像、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上网服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等许可证的审批、变更、年检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演出场所、个体演员、美术品经营单位等备案管理工作,并依照有关法规对全区上述单位的经营者进行法规培训;依法负责本区文化市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东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东城区演出娱乐业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六)负责本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放映场所、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应的行业牵头责任。
(十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八)协调推进首都戏剧文化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东城区戏剧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公共活动、社会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二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二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