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数字手段有助中国文化更快走出去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陈璐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9 17:49 
核心提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校友会副秘书长张胜利认为,政府应该引导企业、帮助企业,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进行国际文化传播,而企业也应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相互支持的统一传播格局。

本文章原标题为《数字手段有助中国文化更快走出去——专家学者热议数字化背景下的文化传播与贸易》

3月6日举办的“数字时代的国际文化传播与文化贸易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和学者分别围绕“新媒体”“文化传播”“文化贸易”等不同的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在思想的交锋和碰撞中,共话数字时代下对外文化传播与贸易的发展。

数字时代的国际新媒体发展

在这一对话单元,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教授李一凡、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副所长许鹏等专家分别表达了对数字化和新媒体的思考。

李一凡指出,现在的多媒体可把图、文、声、像用交互的方式在互联网、iPad和手机上呈现,这是新媒体的发展趋势,是文化的整合和形态的整合。作为北京新媒体联合实验室主任,他表示该实验室致力于通过新媒体的方式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

徐鹏强调,多媒体不是多个媒体的简单相加,而应产生各媒体本来不具有的新意义。他认为,要做到这点,需要有很好的创意,要实现文化创意在技术跟踪、艺术试验、文化传播、文化贸易中的作用。

北京舞蹈学院艺术传播系系主任张朝霞说,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舞蹈也不可避免地与新媒体发生联系。北京舞蹈学院于2002年建立了第一个舞蹈新媒体实验室,新媒体为舞蹈艺术提供了新的数字存储和传播平台。“这些项目对我们舞蹈艺术创新提供了很大的助力。接下来我们希望通过跨界的方式,打破原来那种艺术发展较为封闭甚至是屏蔽的状态。”

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院长丁刚毅向大家介绍了其开发的表演视觉在线软件。该软件利用数字技术,将导演艺术想象的内容用计算机、新媒体建立复杂模型,实现导演从创意到智能编排再到表演的过程,曾被应用于2008年奥运开幕式等庆典活动。此外,他还从高等教育层面探讨了数字媒体的问题,称未来高校将在工学里设工业艺术和数字媒体两个交叉专业。

数字时代的国际文化传播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新闻总监王洪波以1998年《图兰朵》新闻发布会上采用的实时视频连线为例,说明这既是艺术事件,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科技事件。他认为,在数字时代,网络使文化传播打破了原来的限制,一切影、视、网都可以作为技术借鉴到舞台交流中,但舞台现场依旧不可替代。

专家普遍认为,在数字时代的国际文化传播方面,文化产品的内容非常重要。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副教授张艳秋说,我们要思考数字时代什么变了、什么没变,并在国际传播的时候有所区分。她认为,我们在对外文化传播中要走人性化的道路,展现普通人的生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周庆安也持同样观点,他认为,在传统媒体时代,我们通常关注“我想说什么”“我觉得什么好”;在数字时代,由于回复、互动频繁,对于受众来说“想要什么”更重要。“我关注的就是内容的生产方式和数字如何对接。”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校友会副秘书长张胜利认为,政府应该引导企业、帮助企业,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进行国际文化传播,而企业也应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相互支持的统一传播格局。(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