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快速发展
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获悉,“十一五”期间,西藏文化事业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底,西藏已基本实现了县县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目标,乡镇综合文化站数量达到149个,占全区乡镇的22%。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说:“过去的五年,是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是我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最有效的五年,是西藏文化影响力得到最大提高的五年,是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最为丰富的五年。”
“十一五”期间,西藏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水平、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文化工作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和农牧区,初步建立了区、地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为广泛传播西藏文化,增强西藏文化的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文化部门全面参与了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有力提升了西藏的良好形象。
同时,为大力繁荣文艺创作和演出,西藏文化部门抓创新、推精品、树品牌,先后推出了京剧藏戏《文成公主》、新编藏戏《朵雄的春天》、歌舞晚会《天上西藏》、《魅力西藏》,话剧《扎西岗》、《宗山魂》等一批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集中展示了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果,有效地带动了西藏艺术创作的全面繁荣。
此外,西藏还不断探索和创新对内外文化交流方式,全面增强西藏文化的影响力。据统计,过去的五年,西藏先后派出团组36个,在海外近100个城市开展了文化交流活动。尤其是2010年“西藏考古与艺术展”在日本展览期间,接待参观人数达47万人次。与此同时,五年间,西藏还累计接待了23个团组到西藏进行文化交流活动。
2010年,西藏文化部门组织23家企业和单位参加了全国各类重大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对外推介文化产业招商项目42个,签订产品订单12个,全年落实文化产业协议投资达7亿元左右。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