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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确立教授治学原则 校长由校理事会任免(2)

来源:新京报 作者:周亦楣 邢世伟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10 15:14 
核心提示:(七)审议批准学术单位和行政单位的设立、变更或撤销; (八)审议批准关系学校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款第(三)项应当按规定报国家教育部批准,第(四)项应当报市政府按规定程序批准,第(二)、(五)、(六

(七)审议批准学术单位和行政单位的设立、变更或撤销;

(八)审议批准关系学校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款第(三)项应当按规定报国家教育部批准,第(四)项应当报市政府按规定程序批准,第(二)、(五)、(六)、(七)项应当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校长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条 校长每届任期为五年,届满后经理事会同意可以连任;连任两届以上的,应当启动遴选程序并经理事会按相关规定确定。

校长不称职或不能履行职责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提出免去其职务的建议,报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决定。

第二十五条 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教学、科研等重大学术事项进行审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学术发展规划;

(二)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方案,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三)审议教师、教辅人员的聘用、晋升及解聘事宜;

(四)组织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五)审议其他学术事项。

■ 对话

朱清时:现在做不到充分放权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南科大校长朱清时。他认为,对学校充分放权的程度,现在还做不到完美,这需要一个过程。

“副校长不是来当官的”

媒体:最新公布的《办法》提出,副校长将由校长提名。在你看来,副校长人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朱清时:首先,副校长必须要有专业知识。例如,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必须要很有经验,有能力把工作做好,不一定要很高的学历。

第二,他必须认同南科大的管理理念,要是志同道合的人。来了南科大之后,必须心甘情愿为学生和教授服务。南科大不可能有行政级别,他不是来当官的。

媒体:之前,深圳市政府推行的正局级副校长公推选拔引发不少争议。这项公推选拔还会继续吗?会不会和“去行政化”相冲突?

朱清时:组织部已经和我们沟通了,现在正往同一个方向上走。那就是,7月1日,管理办法实施后,由校长提名副校长,理事会聘任。他们之前的遴选程序,可以作为帮助我们提名的前期工作。

媒体:你心中有理想的副校长候选人吗?

朱清时:已经有一些考虑的对象。

媒体:可不可以透露一下?

朱清时:这个不行。要决定了才能说。

简而言之,副校长分两类,组织部前期遴选的是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另外,我还要在国外招聘两个学术副校长,分管学术科研的。他们必须是国际一流的教授,不一定需要有中国国籍。

“教授治学”还有难度

媒体:在你看来,《办法》对南科大的放权充分吗?

朱清时:这是中国高校的第一个管理办法。第一个肯定不会很完善,更不会完美。对学校充分放权的程度,现在还做不到,总要有个过程。这一步,政府已经难能可贵地放了很多权了。虽然还不全,我们还有更多的期望。

媒体:还有哪些期望?

朱清时:比如财权,怎么用钱。《办法》里有一条,南方科大每年的经费向理事会提交报告预算,通过后报政府预算,再经人大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这条规定是很关键的。

媒体:《办法》还提出了“教授治学,学术自治”。这个实现起来是不是有一定难度?

朱清时:那当然有难度。这是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慢慢来做到。“教授治学,学术自治”,各个时代,各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本报记者 周亦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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