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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远征代岳父起诉中芭:要求每年10万元版权费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李杉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8 10:33 
核心提示:《红色娘子军》是梁信于1960年创作完成的电影剧本。1964年左右,中央芭蕾舞团开始使用其剧本编排芭蕾舞剧,双方于1993年6月26日正式签署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

梁信的女儿梁丹妮及女婿冯远征在京举行“梁信《红色娘子军》著作权诉讼案件说明会”,指中央芭蕾舞团未经《红色娘子军》原作者梁信许可,于2003年后持续上演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侵犯其著作权。该案将于4月18日上午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梁信是“红色娘子军之父”

据悉,《红色娘子军》是梁信于1960年创作完成的电影剧本。1964年左右,中央芭蕾舞团开始使用其剧本编排芭蕾舞剧,双方于1993年6月26日正式签署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按照当时我国施行的《著作权法》规定:“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中央芭蕾舞团一次性支付梁信十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报酬5000元人民币。但自2003年6月25日合同终止,且双方未续约的情况下,中央芭蕾舞团未经梁信许可仍继续上演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

冯远征表示:“我们决定与对方商议著作权的事情,是因为2009年中央芭蕾舞团建团50周年,对方想出纪念邮票,才找到我们。”并透露,梁丹妮自此后开始与其商议使用权。“当时中央芭蕾舞团决定按规矩办事,但过了一周以后,无论律师还是工作人员,他们态度都很坚决,表示不会再出一分钱。”随后,冯远征找到北京市版权局,希望能够协调该事。但他表示:“从2009年一直调解到2011年年初,已无力解决,而且现在该剧已经上演了近2500场。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居然说《红色娘子军》不适用于现在的《著作权法》,而且他们一再认为其获得的使用权是终生的,一直可以用到梁信死后50年。”

要求每年付10万元版权费

作为梁信的女儿,冯远征妻子梁丹妮在当日的说明会上情绪略显激动,一度哽咽。她表示:“我是不愿意打这个官司的。我父亲已经87岁了,作为一个老者,我不想让他心里这么不平静。前不久见到我父亲,他拄着拐跟我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真的很痛,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给老人一个答复,不希望他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人世。”冯远征补充说,老人家现在看到电视里有关《红色娘子军》的东西,就会立马换台,可见此事对他造成的伤害。说明会上,两人也一再强调,此次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该事,都是为了让年迈的梁信能够安心度过晚年。

此外,两人也代表梁信方面表示,中央芭蕾舞团该举已经构成对其作品著作权的侵犯,在多次调解失败后,决定诉诸法律。要求中央芭蕾舞团停止侵权,并公开致歉,赔偿合理损失。

冯远征告诉记者,他们提出了按每年10万元收取版权费的要求,“钱多少对于我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争取被尊重的权利”。对此,中芭方面未做回应。

据悉,该案将于4月18日上午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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