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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远征夫妇称《红色娘子军》场均版权费仅2元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8 11:27 
核心提示:“没办法,我们是被逼无奈。”冯远征以这样的话开始了说明会。由于多年与中芭不能和平解决著作权纠纷,梁信只好提起诉讼。冯远征说,岳父授权他和妻子梁丹妮处理与中芭的著作权纠纷。

本报曾报道的《红色娘子军》原作者梁信与中国国家芭蕾舞剧团的著作权官司从去年10月立案至今,已过半年时间。昨天,梁信的女儿梁丹妮、女婿冯远征召开说明会,在开庭前夕向媒体披露这场艺坛恩怨的详情。

20年前

中芭一次性给过5000元

“没办法,我们是被逼无奈。”冯远征以这样的话开始了说明会。由于多年与中芭不能和平解决著作权纠纷,梁信只好提起诉讼。冯远征说,岳父授权他和妻子梁丹妮处理与中芭的著作权纠纷。

冯远征介绍说,1960年梁信创作完成了《红色娘子军》剧本,次年被拍成电影。1964年被改编为芭蕾舞剧。梁信其实是在芭蕾舞剧搬上舞台后才知道又被改编了。“由于当时没有著作权法,相关单位随意改编也没法做什么法律上的约定。1991年著作权法颁布后,中芭就与梁信商洽著作权许可事宜。”

冯远征表示,1993年双方签下了一页纸的协议,协议上写明,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双方的权益义务。确定梁信的著作权,中芭有为梁信署名的义务,一次性支付使用费5000元。梁信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签订舞剧改编授权。“虽然当时协议上没有写明期限,但当时著作权法强制规定,著作权授权最长十年。而且当时中芭负责人在给梁信的信中也写明期满后再另议。当时签订协议时,梁丹妮是不同意的,但岳父鉴于和中芭很多老领导的关系,不好意思拒绝,只得同意。”

十年约满

中芭不想再掏一分钱

冯远征说,按照十年的期限,双方的协议应在2003年到期,但是续约问题却一直没有进展。 “2009年,中芭成立50周年,想出一套包括《红色娘子军》的邮票,集邮总公司要求必须有梁信先生的授权,中芭找来,我们才开始谈著作权的问题。”冯远征说:“一开始,中芭表示一定按照法律来办,不差钱,该给多少钱给多少。其实我们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让老人得到尊重。但过了一周,中芭的态度180度转弯,表示不会再出一分钱。”

冯远征说,中芭认为1993年签订的协议是终生协议,也就是用5000元买断了梁信有生之年及死后五十年的著作权。直到今天,中芭仍然是这个态度。

梁家人曾于2010年向版权局申请调解,但多次调解,中芭坚持己见,调解以失败告终。“我们最初不想打官司,我们也是演员,也是这个圈子的,不希望走上法院去对峙。我们觉得既然协商不了那就写个东西收回版权,但律师说只能起诉才行。所以将争议诉诸法律成了我们最后的选择。我们希望他(梁信)的权利能得到法律的肯定和尊重。”冯远征说。

“案件起诉后,我们和中芭在法院及中国文联的协调下,中芭仍然坚持不给一分钱。让我们吃惊的是,中芭的律师表示《红色娘子军》不适于著作权法。”冯远征反问:“如果中芭真拥有版权,那套院庆纪念邮票为什么都没有出?”

“87岁的老父亲,

不被尊重”

冯远征在说明会上介绍了岳父的转变。“2003年之前我和岳父提起续约的事,岳父都不让提,老人觉得会难以面对中芭的老朋友。但后来岳父主动向我提出来处理纠纷。有一天他在电视上看到京剧《红色娘子军》,老人不停地说‘他们侵权了,侵权了……’一个耄耋老人、一个给中国戏剧创造了经典的老人,现在都不愿看自己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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