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远征代岳父维权案开庭 向中芭索赔55万
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梁信诉中芭舞剧《红色娘子军》侵犯其著作权一案。庭审后,梁信律师表示接受法庭调解,中芭则称自己没有侵权,不接受调解,等候法院判决。
梁信要求道歉赔偿
昨日,梁信与中芭双方均由律师代理出庭。梁信在诉状中称,1964年被告中央芭蕾舞团将电影剧本《红色娘子军》改编为同名芭蕾舞剧。1991年著作权法颁布并施行后,梁信和中芭于1993年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称梁信享有电影剧本的著作权;中芭负有标注“根据梁信同名电影文学剧本改编”的署名义务。中芭一次性付给梁信人民币5000元作为“作品表演”向作者支付的报酬。依据签订合同时著作权法规定,合同期限不超过10年,梁信认为在2003年合同就已失效。梁信请求判令中芭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5万元(包括律师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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