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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军”之父讨著作权 冯远征开诉讼说明会(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解辰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7 14:21 
核心提示:律师观点 法官一般会保证作者的权利 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李红星律师就此表示,如果原告梁信一方的证据被采信,他的著作权应该得到维护,但是,维护权益有时效期。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能只支持他两年的保护,如果

律师观点

法官一般会保证作者的权利

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李红星律师就此表示,如果原告梁信一方的证据被采信,他的著作权应该得到维护,但是,维护权益有时效期。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能只支持他两年的保护,如果按照他们说的1年10万元,可能最多也只能获得20万元的侵权赔偿。并且《著作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赔偿不超过50万元。

对于合同中模糊规定的使用期限,李律师表示,法律规定任何合同只要没有“永久”的字眼,有效期最长只有20年。而书信中所提到的10年期限,也可以成为对合同的补充。并且当下,如果法院对证据合同采信的情况下,合同规定内容模糊,法官一般会保证作者的权利。

据冯远征透露,中芭在回复北京市版权局的信函中提出,“《红色娘子军》并不适用本法(《著作权法》)”。作为特殊时期革命样板戏的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和现在商业运营模式下的演出剧目性质完全不同。对此,李律师表示,如果演出方是免费演出,法官可能也会考虑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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