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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三网融合这粒“子弹”飞一会儿(2)

来源:飞象网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8-10-30 11:51 
核心提示:1999年9月17日,国办发82号文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国家出台的规定保护了电

1999年9月17日,国办发82号文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国家出台的规定保护了电信成长和发展,使得电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竞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不断增长,对信息的获取方式和获取量有了飞速的增长,使电信在一个宽松的高利润环境中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所必须的一切要素,从量变完成了质变。随后国家为了通信业更健康的发展引入了竞争,移动电信分家,联通,小网通、吉通乃至铁通的成立及再重组,使各电信企业在一个基本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去锻炼和提高,同时通过竞争不断的降低通信资费从而吸引更多客户,成就了今天中国的电信产业。今天的电信已经成了三网融合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反观广电系,在国家出台禁入通信行业规定后,只能在广电内开展业务,建了骨干传输网也只能为广电内部省市台之间互传节目服务,巨大的投资根本谈不到回报,也就更谈不到资金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的积累,更谈不上省级网络的整合,结果广电网络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在政策既保护又约束的环境中无奈的生长。

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此时市县广电还做了一些双向改造试验,但仅为小规模试点。

2003年广电启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到2005年也只有413万户,数字整转压力巨大,还是主攻数字电视无力问津三网融合。

2005年6月,中国互联网的网民数量冲破1亿大关,达1.03亿。这让广电担忧,上海文广获得第一张IPTV牌照后,联手电信运营商推出的IPTV业务已经开始在一些地区冲击当地的数字电视和有线电视业务。

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数字电视”、“三网融合”: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并对三网融合在技术和整合信息基础实施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在“82号文”的框架下,惯性很大的三网融合根本无法真正的启动。

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56号令,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确立了广电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管理主控权。

2008年1月1日,国办发[2008]1号文,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这时的三网融合才真正上了台面。

2008年5月23日,电信运营商重组方案正式公布。中国联通的CDMA网与GSM网被拆分,前者并入中国电信,组建为新电信,后者吸纳中国网通成立新联通,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

2009年1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获得TD-SCDMA、CDMA2000和WCDMA的3张3G牌照,三家新运营商进入电信全业务竞争时代。

2009年3月9日,《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加速通信设备制造业大发展。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光纤接入网建设。支持IPTV(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建立内容、终端、传输、运营企业相互促进、共赢发展的新体系。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进“三网融合”。

2009年5月19日,国发〔2009〕26号文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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