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互联网电视 定位之年(2)
二、牌照监管制,强弱互换
在中国的新媒体行业,牌照监管制是一大特色,从互联网视频,到IPTV,到互联网电视,凡是与电视内容相关的行业,都无一例外的受到了总局的约束。
互联网电视的牌照制,指的是针对基于公共互联网传输,以电视机为终端接收产品的形态,它的牌照分成两类,一类是内容服务牌照,主要颁发给广电系统的电视台,另一类是集成服务牌照,由电视台为主体进行申请,申请获得批复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集成平台的建设,通过验收后方可获得正式牌照。
目前国内的互联网电视牌照,申请获得批复的有7家,分别为由中央电视台为申请主体的央视国际、以上海电视台为申请主体的百视通、以浙江和杭州电视台为申请主体的杭州华数、以广东电视台为申请主体的南方传媒,以及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中前四家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已经通过验收,并获得了正式牌照。
从产业监管角度来看,互联网电视牌照制的推出,有利于家电厂家在互联网电视上的内容获取,而且借助牌照的权威性和资源提供,让家电厂家以终端返利的方式来回馈上游内容产业链,形成较合理的内容加市场的利益携手。
但权威性的建立往往在于声音的统一。而互联网电视牌照,一年间,便从一张增加到了七张,在增加的同时,其权威性就在成倍的下滑。而牌照商之间也因各自的利益,也在引发彼此的竞争,最后反而形成了家电厂家的择优而选,这固然是市场化的体现,但却失去了其监管的本意。广电总局原本想把牌照当大杀器用,但架不住内部关系都来抢,最后就你好我好大家好,人手一把,大杀器就变大菜刀了。
而从牌照发放的类型来看,在媒体融合,业务融合的趋势下,还是采取以单纯的呈现终端和传输媒介来加以区分的牌照监管制已经不符合实际了。如电视机、手机,现在均可直接连接到互联网视频网站进行点播,那么如何来区分那些网站的牌照属性呢?也许从管理的体系角度来看,很清晰,但在具体的业务实现条件息以及三屏趋势下,这个渐成一团乱麻。
来看几大牌照商的现状:
央视国际
从上半年央视国际和同方电子推出第一款电视机产品后,就逐步把精力集中在IPTV播控平台的建设中了,因此下半年在市场上的声音不大,但在探索互联网电视的合作形态上,央视国际是最多元化的。
在家电厂家方面,和同方电子合作较为紧密,并有产品推出,和TCL成立互联网电视实验室,和创维、海尔等也有各类合作,但家电市场产品不多。
在终端合作方面,和中国华录以机顶盒的方式推出首款中国网络电视台高清播放机HMC810。
在和广电合作方面,通过携手济南广播电视台,采取以有线数字机顶盒接收互联网电视的模式,用户发展很快。
2011年,央视国际将携手腾讯成立独立运营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合资公司,估计可能会偏重机顶盒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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