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发改委披露电信反垄断调查进展:完成带宽扩容

来源:新京报 作者:钟晶晶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6 16:16 
核心提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投资和建设了两张全国性骨干网,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促进其互联互通。但是此前发改委披露,电信与联通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此外两家运营商对于下游的ISP商提供的接入价格也有歧视。

自去年11月9日发改委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后,发改委官员首度披露了电信反垄断案的最新进展。

记者昨日获悉,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局长张光远3月13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等主办的座谈会上披露,截至目前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已经完成100G的互联带宽扩容,两家企业承诺将进一步降低公众上网资费。发改委反垄断局将继续督促两家企业整改。

调查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张光远透露,调查始于去年4月,主要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专线接入市场上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对交易条件基本相同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今年2月两家企业向发改委递交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除了上述进展之外,中国联通还进一步明确承诺,2012年底,公众用户4兆及以上速率带宽普及率达到50%以上。

张光远称,电信反垄断调查不是针对企业所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而是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调查之后,两家公司表示确实存在调查机关发现的问题,愿意认真整改。

去年12月2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网站刊发声明称已向发改委递交中止调查申请,并承诺整改。中国电信承诺,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中国联通则指出,“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运营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公司将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

未互联互通为垄断根源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投资和建设了两张全国性骨干网,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促进其互联互通。但是此前发改委披露,电信与联通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此外两家运营商对于下游的ISP商提供的接入价格也有歧视。

据一位知情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两家骨干网没有互联互通,这是形成垄断的根源,“只有形成了充分的互联互通,小的ISP商在选择接入骨干网时才有选择性,只需要接入一家骨干网就可以了。反垄断调查前,两家运营商给予铁通的价格甚至要高于国家规定的100万1G带宽的最高上限,并且给予其扩容的带宽也非常少。”据这位人士透露,此次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完成100G的互联带宽扩容已是相当大的进步,因为在反垄断调查之前,两家公司原计划只扩容10G带宽。

电信业资深专家项立刚认为,两家运营商的互联带宽扩容对于互联网企业租用是一个利好,可以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