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发改委:电信联通价格垄断案正依法处理

来源:新华社 作者:江国成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2-19 15:26 
核心提示:据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介绍,2011年开始,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展历时一年左右的调查,主要调查中国电信以过高价格变相拒绝与中国铁通交易。

记者19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2011年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始调查。目前发展改革委正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整改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介绍,2011年开始,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展历时一年左右的调查,主要调查中国电信以过高价格变相拒绝与中国铁通交易;垄断中国互联网基础网络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实行价格歧视的问题。

调查同时发现,两大公司之间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导致相关市场缺乏竞争,增加了相关互联网的服务成本,影响了访问速度。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011年底分别向发展改革委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并实现网络充分互联互通;加强专线接入资费管理,解决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价格歧视问题;提升消费者上网速率,降低资费水平,消除涉嫌垄断行为的后果。

按照发展改革委要求,两公司分别报告了2012和2013年的整改进展。去年12月23日和今年1月7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提交最新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还介绍了两大公司在整改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互联互通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中国电信与中国铁通骨干网直连带宽扩容,并调低结算价格;规范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提高消费者上网速率,降低单位带宽价格。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