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监管亟需统一立法(2)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李亚凝博士预测:“中国无人机产业发展在未来5年中,硬件产品复合年增长率将超过50%,而软件和服务的增长率则有可能翻番,其全产业市场规模有望攀高至3000亿元左右。”
根据深圳市海关的统计数据,2017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出口无人机产值达21.7亿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疆公司”)的销售额2015年达到64亿元,占深圳海关无人机出口的95%以上。
分歧:无人机是否干扰民航机
尽管无人机产业近两年来获得迅速发展,但关于无人机是否干扰民航机的争议也此起彼伏。
2017年5月12日,重庆机场受无人机干扰,造成40余个航班备降,60余个航班取消,140余个航班延误,上万旅客出行受到影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共发生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4起;2016年,发生23起;2017年,仅上半年就超过了40起。
云南机场集团法务审计部部长胡新月介绍,以前干扰民航机飞行的多为“疑似无人机”,但云南机场于今年6月首次确认了一起“无人机”干扰民航机案例。
“所以我认为,无人机确实干扰了民航机的安全。”结合实际案例,胡新月作出了判断。
与胡新月一样,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法律部高级法律顾问解兴权、北京市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航空律师李志宏也认为,无人机给载人航班带来了干扰。
不过,大疆公司政策与安全负责人王晓丹有不同意见。她认为,应该客观探讨无人机对民用商业机是否确实存在干扰。
王晓丹列举了目前国内某些地方对无人机“一刀切”的监管现状,指出某些城市的禁飞区划设不够科学,几乎达到“全城禁飞”。
她表示,不合理的监管会阻碍经济发展与技术创新,建议用合理“监管”取代“一刀切”政策,探讨“禁飞公告”是否符合上位法、“禁飞公告”的制定权限到底在谁等问题。
问题: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茜认为,不少地方在制定相关规定时,确实几乎实行全面禁飞。(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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