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业营改增试点税率拟定11% 运营商利润将受冲击
记者16日从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拟将通信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确定为11%,但增值业务收入有望适用于6%的较低税率。
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部合伙人曹菲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了解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电信运营商对此进行过测算,他们认为11%的税率可能会对其利润带来较大的冲击。企业所受影响主要取决于邮电通信行业目前的利润水平和改征增值税后的实际税负率(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上述财政部人士认为,和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相比,三大运营商作为高增加值行业,过去长期适用于3%的营业税低税率,甚至享受差额征税等优惠政策,如今转而按照11%征收增值税,只是从“超国民待遇”回归国民待遇。“过去中国缺资金,所以税收政策对资金密集型行业倾斜,如今为保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必须转而向劳动密集型行业倾斜。”该人士说“不能为了个别行业和企业,而不顾整个国家战略。”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需要适时将邮电通信业纳入全国试点。他随后透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为尽快出台方案做准备,能多快就多快,力争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出台方案。”
目前,邮电通信行业的具体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但记者从一家大型电信运营商人士处获悉,集团内部已经为“营改增”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财务部门甚至做好了10月1日就试点的准备。”该人士表示。
当前“营改增”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其中,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如果将邮电通信业认定为现代服务业(如信息服务),那么其适用税率就是6%,否则就是11%。
记者此前从财政部上海专员办获悉,通信业营改增试行的税率主要有三种方案选择:全部收入适用11%,全部收入适用6%,语音业务收入及增值业务收入分别按照11%和6%征收。该专员办对上海市多家通信业企业进行调研时发现,采用11%税率,试点初期通信运营企业税负将比原营业税增加,即使在全面推开营改增、税收征管达到理想状态后,相关企业税负仍会增加,相关行业压力较大。
一位参与营改增试点方案设计的业内人士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中国联通等大型通信企业的内部测算结果显示,在营改增试点初期,税率上升且可抵扣的进项不多,因此,企业综合税负一定时间内会面临上升。(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