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进入:从宽带破局(4)
监管之路任重而道远
虽然通信市场呈现出对于民企的强烈需求,但无论是运营商还是民资方均提出了很多担忧。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北京联通专家向记者分析:宽带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但民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能力有限,从商业上也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的动机,因此其对于缓解运营商普遍服务的压力没有帮助,反而,其由于逐利的本质,必将聚焦于能够产生较高利润的服务领域,对运营商的盈利能力造成威胁和挑战;其次,民资企业遵循的行为规范标准较低,从目前情况看,在网络工程、财务、用户管理等方面,均低于运营商标准,势必对一些行业规范造成影响。
事实上,这也恰恰是用户所担忧的。此前,业内曾出现过少数驻地网运营商收足年费之后便突然失踪;日前央视报道的第三方驻地网运营商“假宽带”一事也让用户对于宽带的质量体系愈发敏感。
该联通人士建议,民营企业已经取得一定的市场认可度以及增长速度,但因为原有市场中,民资企业在运营商的夹缝中生存,监管部门一直无暇顾及,但规模日渐增长后,需要进一步给予合理疏导和管理,以利于市场有序发展,同时规范运营商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以降低市场成本,让利于民。
而民资一方则表现了更多“公平话语权”的担忧。“民营企业要开展驻地网业务必然要先从运营商网络中租赁出口,这是所有民营企业的咽喉。”一位通信民资企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咽喉握在运营商手中,民企没有丝毫话语权,开展业务都会束手束脚。而且,运营商一旦取消租赁合同,民企再难生存,又谈何业务创新?”2010年,中国电信在南方一次性取缔了大量驻地网运营商,虽然中电信此举意在规范宽带市场上一些安全、劣质市场行为,但“生杀予夺”大权实在让人不由得不担心。
杨培芳分析认为,《电信法》迟迟未出,行业利益无法得到根本保障依据。但他认为,经济政策的走向越来越开放,而且从事于通信等基础公共性行业的企业都应该被视为公共性企业,强调双方的社会责任而不是资源的所有权以及利益划分,改变原有“国有”、“私有”的格局,从根本上打破双方的心结。
从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民资的呼唤力度可以看出,监管之路任重而道远,但监管者决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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