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方正诉宝洁二审开庭 引发字库维权风潮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0 10:14 
核心提示:经过三年有余的诉讼程序后,4月1日,方正诉宝洁标识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这是一场影响中国字库行业前景的诉讼,字体是否应纳入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的范畴?计算机字库字体能否像KTV经营场所播放的音乐作品一样,采取二次收费

经过三年有余的诉讼程序后,4月1日,方正诉宝洁标识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这是一场影响中国字库行业前景的诉讼,字体是否应纳入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的范畴?计算机字库字体能否像KTV经营场所播放的音乐作品一样,采取二次收费模式? 该如何在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小字体惹出的大官司

2008年6月份,北大方正集团旗下的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正电子”) 以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字库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洁”)告上了法庭。方正电子诉称,其在2008年年初,发现宝洁在其生产的“飘柔”洗发水等多款产品的包装、标识中使用了方正电子的倩体字“飘柔”。方正电子认为,倩体“飘柔”二字属于中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宝洁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产品上使用了方正电子享有著作权的倩体“飘柔”二字,构成对其复制权、发行权的侵犯。

一审过程中单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的范畴,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2010年12月20日,海淀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方正电子的倩体字库字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也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要点,但是只能对字库进行整体保护。字库中的单字由于不具有独创性,不能作为美术作品给予权利保护。故法院判决驳回了方正电子的全部诉讼请求。方正电子对此判决不服,随即向北京一中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仍是字库中的单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的范畴。经过半天的审理,法院宣布休庭,对本案未当庭宣判。

字库维权风潮

这已经不是方正电子第一次为字库维权走上法庭了。2007年8月,方正电子曾以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方正字库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美国暴雪公司告上法庭。该案索赔金额高达4.08亿元。此案尚未了结。方正电子又将北京佳萌锐普科技发展公司、北京时先九恒科技公司等企业告上了法庭。

作为中国最大的中文字库厂商,龙头老大方正电子的维权行动起到了示范作用。

2007年,中易公司起诉微软公司侵犯了其宋体、黑体字库著作权。2009年12月4日,厦门市中院开庭审理汉仪公司诉厦门享联字库侵权案。

方正电子为何频频发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呢?对此外界有人指责,方正电子是在敲山震虎,迫使大多数有使用方正字库行为的企业纷纷就范,从而收取高额的著作权费用。

宝洁的代理律师张玉瑞认为,字体的“二次收费” 是一种垄断行为,扰乱社会经济、法律秩序。所谓“二次收费”是指,字体工具销售、许可使用为一次收费。对字体软件产生单字的“商业使用”,按字收费为二次收费。

对此,方正电子字库业务部总经理张建国认为,根据方正字库的授权模式,用户购买了正版的方正字库即拥有了字库软件的使用权,可以安装到一台计算机上显示、打印使用,个人用户用于个人非商业目的不会构成侵权。

实际上,“目前,方正的黑体、宋体、仿宋和楷体不收费,这几种字体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90%以上的需要,包括书籍、报纸的出版发行等商业行为。”张建国说。他表示,方正字库的主要定位不是个人,而是有特殊需求的企业用户,比如有广告传播需要的企业等。因此,如果企业要将方正字体应用于广告、产品包装、用户手册、商标等商业目的,则必须得到方正电子专门的授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