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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需打破“透明保护”(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3 15:49 
核心提示:尽管国外电信企业纷纷进入中国,但在经历了入世后前几年的恐惧后,国内企业惊奇地发现,狼并没有把所有的中国企业击垮。事实上,在入世谈判之初,当时的谈判小组就已经为中国电信市场设立了一个像玻璃瓶一样的透明

尽管国外电信企业纷纷进入中国,但在经历了入世后前几年的“恐惧”后,国内企业惊奇地发现,“狼”并没有把所有的中国企业击垮。事实上,在入世谈判之初,当时的谈判小组就已经为中国电信市场设立了一个像玻璃瓶一样的“透明的保护罩”。

对于开放国内电信市场,中国承诺,在增值电信业务与基础电信业务等方面逐步对外资开放,最终允许外资在合资企业中的最高股权占比50%;而在移动语音与数据业务方面,则允许外资最终在合资企业中占比49%。

对此,一位参与了当年入世谈判政策设计的运营商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些承诺在一定程度上将国内电信市场开放给国外企业,但也保证了国内企业控股。特别是在股权比例上,实际意味着国外电信企业不能单独运营基础电信业务、移动语音业务和各类增值服务业务。而这正是国内电信企业的根基。“这就像一个玻璃瓶,保护了国内企业。”上述人士说。

事实上,由于电信业的敏感性,各国均会设置一些保护措施,或者以贸易、国家安全等名义对国内电信市场和电信企业进行一定的保护。而在入世谈判中,我国也成功借鉴了国外经验,通过合理的政策手段,对国内电信市场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

在入世十年中,尽管摩托罗拉、诺基亚、朗讯等众多外资电信巨头进入中国,但始终没有一家外资企业获准单独运营基础电信业务,只是通过资本市场对三大运营商进行投资——西班牙电信于2005年购入中国网通股份,韩国SK电讯2007年入股中国联通(微博),沃达丰2001年购入中国移动(微博)股份(已于2010年全部卖出)。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三大运营商在国内的统治地位,避免了国外电信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冲击。但同时,这个“玻璃瓶”也使中国企业认识到国外企业的优势,真切地感受到了来自外界的竞争压力,因此加快了各自的革新步伐。

十年中,中国电信企业经历了政企剥离、分拆重组等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逐渐成长为适应市场环境的现代企业,同时也开始和国外电信巨头分庭抗礼。

2002年,我国进行第二次电信业重组,将原中国电信拆分为南方的中国电信和北方的中国网通。为了均衡竞争格局,2008年我国又启动第三次重组,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合并,从此市场三足鼎立,电信垄断从一定程度上被打破。而在2002年,中国联通完成股改,并在A股和H股市场挂牌上市,至此三大电信运营商均登陆资本市场,并逐渐跻身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与此同时,国内的电信设备制造商也通过合作、引进技术等方式不断壮大自己,涌现出一大批如华为、中兴、大唐电信这样的世界知名电信设备制造商。

2001年入世之初,华为的全球收入不足100亿元,而2010年,华为的全球销售收入已高达1852亿元,十年内增长7倍,跻身世界电信设备制造商三甲,全球超过45家主流电信运营商,都已采用华为生产的电信设备。

而在技术方面,国内企业也奋起直追。在吸收并发展了2G和3G通讯技术后,中国移动、大唐电信等企业适时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LTE技术,目前已经入选国际4G候选标准之一,并被超过20个国家的电信运营商所采用,有望成为被广泛接受的下一代通讯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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