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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需打破“透明保护”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3 15:49 
核心提示:由于电信业的敏感性,各国均会设置一些保护措施,或者以贸易、国家安全等名义对国内电信市场和电信企业进行一定的保护。而在入世谈判中,我国也成功借鉴了国外经验,通过合理的政策手段,对国内电信市场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

在长达15年的入世进程中,围绕着电信业的谈判进展得异常艰难。无论是当时参与谈判的专家,还是国内电信运营商,甚至是华为、中兴这些电信设备制造商,都把国外电信企业视为对中国市场垂涎欲滴的“饿狼”。一旦入世,中国电信市场将门户大开,习惯了封闭和保护的国内电信企业将不得不面对国外的“群狼”,和他们争夺中国电信市场这块巨大的“肥肉”。

但出乎意料的是,十年过去了“狼”并没有把中国电信企业吃掉。不仅如此,在入世后的十年里,中国电信市场不断发展,电信企业也随之日益壮大。

狼来了——原来测算中国电信业开放极限是23%,而中国在入世协定中承诺电信市场的开放程度是49%。消息传来,国内企业惊呼“狼来了”!

在15年的入世谈判过程中,中国代表团一再坚守的“堡垒”就是中国电信市场,从谈判开始,一涉及开放电信市场就“免谈”。

在当时看来,发达国家对我国电信市场开放进程提出的要求相当苛刻。例如,美国要求我国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开放寻呼、增值服务、移动电话等业务,并要求取消地理区域的限制;而欧洲各国则要求我国在2005年前对半导体、计算机及设备、电信设备和其他高技术产品实现零关税。除此之外,欧美等国还要求放宽投资限制,允许欧美企业投资中国电信市场。

据时任外经贸部国际司副司长张向晨介绍,电信市场开放是入世谈判的一大焦点,一旦遭受来自国外电信企业高效低价的竞争,习惯了封闭和保护的中国电信业会不会不堪一击?中国电信企业能否在竞争中生存下去?这些问题不但让中国电信企业不安,也让国内电信用户热议不绝。

十年前的现实是,国外电信企业不但拥有中国企业无法企及的技术优势,还拥有让消费者无法拒绝的低价优质服务。以2001年的美国市场为例,用户平均每月只需花费10美元左右,就能享受到无限上网服务;而平均收入远低于美国用户的国内消费者却要为此多付几倍的费用。

更让中国电信企业紧张的是,1997年2月在WTO主持的全球基础电信服务谈判中,占全球电信市场90%以上份额的近70个国家达成《信息技术协议》,承诺在2000年开放各自的电信市场。在这次谈判中,我国也表示参加《信息技术协议》。

最终,中国和欧美等国达成协议,承诺在增值电信业务、竞争保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投资等领域,逐步开放国内电信市场。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史炜教授介绍,当时从国内专家、国内运营商以及政府测算的结果是,中国电信业开放极限是23%。也就是说,外资持股比例如果超过23%,国内电信业就会全军覆没。“然而,最后由中央最高决策层拍板,中国在入世协定中承诺电信市场的开放程度是49%。听到这个消息,从事电信工作的管理层干部都惊呆了。”史炜说。

当这一消息传回国内,国内企业立刻惊呼“狼来了”!

随着中国入世表决的一声锤响,国外电信巨头立刻纷纷涌入。2001年,摩托罗拉在中国召开董事会,这是摩托罗拉第一次在美国以外的国家举行高层会议。会上,摩托罗拉计划扩大在华投资,并雄心勃勃地宣布了之后5年内将在中国实施三个“百亿美元计划”,即到2006年实现产值100亿美元,累计投资额100亿美元,本地采购额100亿美元。而日本NTT、法国电信、英国沃达丰等10多家跨国电信公司也通过投资、与中国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一步步参与中国电信市场。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2001年德国西门子公司就在中国市场卖出了500万部手机,比2000年的190万部增长近三倍。很快,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等国外手机品牌的销量也扶摇直上。到2005年,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三大手机品牌已经占据了国内超过80%的手机市场。

透明保护——入世谈判时其实已经为中国电信市场设立了一个像玻璃瓶一样的“透明的保护罩”。正是在这样的“透明保护”下,国内电信业经历了高速发展。(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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