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3G >

广东3G市场的差异化竞争

来源:赛立信竞争情报网 作者:邓东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0 13:16 
核心提示:TD-LTE,是中国移动研制的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网络,俗称4G,已被国际电信联盟确定为4G技术标准。去年中国移动公司在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厦门等6个城市组织开展TD-LTE规模技术试验。

广东3G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三大运营商之间的差距也甚为明显,竞争异常激烈。赛立信竞争情报通信分析员分析一下三大通信运营商在广东3G市场的竞争状况。

一、综述

目前国际上3G存在四种标准:CDMA2000,WCDMA,TD-SCDMA,WiMAX。我国支持其中的三种标准,分别是中国电信的CDMA2000,中国联通的WCDMA和中国移动的TD-SCDMA。其中,WCDMA是目前4个国际3G标准中最成熟的一个,而TD-SCDMA则为我国自主研发的制式。

2009年初,我国三张3G牌照发放,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3G时代。如今,经过三年的发展我国3G业务已经逐步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部分地区甚至呈井喷式发展。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3G用户达到1.28亿户,其中仅广东省3G用户的总量就超过1500万。在3G业务的发展上,广东继续保持领跑姿态,成为全国3G发展最为迅猛的省份。赛立信竞争情报通信分析员预计未来几年广东3G业务将持续快速发展,随着竞争的深入4G业务的开展也指日可待。

二、三大运营商博弈

广东3G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三大运营商之间的差距也甚为明显,竞争异常激烈。

刚刚过去的2011年运营商之间的3G竞争,很大程度上集中在以终端吸引抢夺用户这一点上。三大运营商与苹果公司频繁接触,2011下半年更多次传出iPhone 4S将在国内面市,iPhone 4S作为运营商开展营销宣传活动的一个噱头屡次被提及却迟迟未得以顺利引入国内。直至今年1月13日联通版的iPhone 4S才最终在国内上市;而电信版的iPhone 4S也终于在3月9日面市;中国移动则因始终无法与苹果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引入苹果产品依然遥遥无期。虽然在引入iPhone这一高端手机终端的过程中频频受阻,却丝毫没能阻碍运营商发展3G的决心。在发展明星终端的同时,运营商也加紧中低档智能机的铺货,2011年三大运营商都相继推出多款千元智能3G手机瞄准中低端市场,期望通过吸引庞大的中低端用户来发展自身的3G业务。日前,广东电信和广东联通就不约而同公开宣称其3G用户均突破500万大关。

校园市场也是运营商抢夺的一个制高点。过去由移动公司一家独大的校园市场随着3G的发展已经有所松动,移动高达90%的市场占有率在高校已经不多见。广东电信、广东联通都将校园市场作为自身3G发展的一个突破点,看中的正是年轻人乐于接受新事物这一特征,3G终端可加载多种运用程序的功能正好满足了年轻人旺盛的消费需求。每年开学季的二月三月和九月十月是运营商抢滩校园市场最激烈的时期,运营商通过与校方达成合作协议、赞助高校的一些社团活动、开展校园促销拦截等各种手段进行3G业务的渗透。去年8月广东联通更是针对青少年用户推出了36元3G套餐,这比普通3G用户的入门级套餐资费少了整整10元,其抢夺校园市场的意图显而易见。(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