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向陈晓讨“封口费” 邹晓春表态拒和解
备受关注的国美告陈晓“向媒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一案有了新进展,昨天上午,本案在市二中院进行了二次审理。庭上,双方都强调本案判决结果的示范效应,国美方明确拒绝和解,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
此次双方对簿公堂,源于去年5月10日国内某财经媒体发表的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报道。文章中称,陈晓认为以国美电器为代表的电器连锁行业经过20年的发展已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国美电器因此将陈晓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1000万元高管补偿金,理由是陈晓违反了高管离职协议中的保密条款。上次开庭时,代表国美出庭的国美执行董事邹晓春直言:“这1000万元就是通称的封口费,既然封不住你的口,就要退还给我。”原告方列举了离职协议和三篇涉案报道,邹晓春认为,陈晓在其中不真实或误导公众的言论,给国美的声誉和经营活动造成了巨大损失,从公司股价上也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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