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式OTT TV:多方力量的博弈(2)
合作模式的博弈
无论是“维纳斯计划”还是“盛大盒子”,都因推出的时机和模式不对而成为先烈。国内厂商在过去各种探索中,培养了用户消费习惯,加之小米盒子的推出,虽业界对其或褒或贬,但其营销影响力对用户消费行为改变的推动作用不可小觑,市场需求逐渐被激发出来。
但181号文规定不能提供直播服务,这就使厂商只能通过提高视频更新率,缩短与直播的时间差来吸引用户,因此也使这一点上的规定变得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广电方面发起的“DVB+OTT”模式在这方面更有优势。而实际上,OTT带给产业冲击,对有线运营商形成的压迫感很强,引入OTT也是借OTT这股热潮,推动有线业务的发展,意图实现有线直播流价值的最大化。基于有线网的IP化网络,可以推动有线与互联网结合,贯穿网络提供服务。
“DVB+OTT”也被理解为双模结构,即在机顶盒中嵌入两个模块,分别可以连接有线网和互联网。很多厂商都已经推出双模机顶盒的解决方案,但由于缺乏与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合作模式,涉及各方力量的博弈,在实际推广中仍难以落地。
而在现有的公网中与牌照方合作中,OTT也没有稳定的商业模式,有业内人士表示,这需要渠道商的推动,例如百视通推出的互联网终端“小红”,短时期推动起来较为困难,最终还是要和电信运营商合作推动,达到规模发展,但具体通过何种方式将互联网终端推到用户侧,在多种合作模式中存在着利益博弈,各方还需磨合。
运营商间的博弈
产业链替代是个痛苦的过程,绕不开拥有渠道和用户的电信运营商的推动。从今年8月份开始,产业逐渐成熟,各方比较务实地将OTT当成一种业务形态进行运营。
在网络上,保证视频内容流畅的播放和良好的互动体验对带宽有较高的需求,电信运营商已经加快了宽带升级步伐,但在网络侧进行支撑的同时担心被广电管道化,因此三大运营商也在酝酿着各自的OTT战略。
由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此前已在多地开展IPTV业务,因此二者更偏重于“IPTV+OTT”的模式发展,未来IPTV将成为其中一项业务应用,并且二者在今年也都开始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而此前推出“手机+宽带+IPTV”的捆绑套餐业务成为其在宽带升级中的有效营销手段,未来在推动互联网电视中,很有可能沿用此种方式,但具体合作模式还在探索中。
中国移动受到上述套餐的明显冲击,造成手机用户的大量流失和ARPU值的下降。因此在OTT TV探索中表现得格外积极。有消息透露,中移动集团公司已经开始规划互联网电视业务,计划1月份发文试点。据了解,此前地方移动已经开展过和产业链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并且探索了多种合作模式,这次中移动发文试点互联网电视业务,预计未来将会对用户的接受程度、网络保证问题以及与厂商合作模式问题进行探索,如果试点成功便可规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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