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内容跨屏服务(2)
OTT的路径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OTT的发展也需要分多个步骤。
首先是网络环境。捆绑运营商的OTT不同于互联网的OTT,后者可以不分区域,而前者需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开展。其实在中国目前的网络环境下,OTT只有配合着网络运营商的宽带部署节奏逐步向前推进才可能做起来,没有网络(包含内容商的CDN)的支持,消费者就是买回去也没法真正用的起来。
其次是用户定位。简单的可以把视频用户分为两类,一类是资深网络用户,另一类则是非资深网络用户。对于资深网络用户来说,互联网等于免费大本营,BT到电脑里自个儿接根线在电视上播就行,所以他们基本不是OTT服务商服务的用户对象。而另一类非资深的又搞不懂设备怎么接、网络怎么配,卖给他一个盒子还需要有足够细致的上门安装及培训服务才能使用,然而他们之中那部分愿意为服务付钱的人就是OTT服务的潜在客户群。由此可见,那些所谓OTT了运营商的山寨盒子的用户也很难收到更多的服务费,也不是中国OTT服务商们的目标用户。
接下来是产品体验。在如今电脑化趋势严重的消费电子领域,如何简化操作提高体验是通过集采很难解决问题,尤其是跨屏整合的业务,面对很多不确定要素的组合如何才能保证舒适的用户体验?这不是一个给系统集成商能列出需求的问题,这需要专业的视频服务提供商很长时间的服务经验积累与改进,是界面、后台和内容三者者完美配合构建的结果。尤其是作为一个为大众提供视频业务的服务商,仅仅做好网络通道是远远不够的,真正的营销应该放在节目内容的产品本身。要知道,消费者最终还是为产品和服务买单,而并不在乎这些东西是通过哪个快递公司运送过来的。
后面还可以有跨界营销的嫁接。从近期某上市公司发布“颠覆日”的秀来看,除了炒作概念的成分之外,事实上这也是针对其盒子不好卖的一个解决方案。从体验来看,该司的内容和CDN做得都不错,但是走纯互联网视频的模式很难盈利,而在一个400块钱的盒子上加1500元的内容费自然又显得价格太高,老百姓很难接受。所以,该司所谓的“颠覆”计划就是趁着明年液晶面板10代线的规模投产的东风,对60T
以上的大屏OLED彩电进行增值销售,把1500元的内容费加在价值1万块钱以上的电视机上,为有钱购买大屏电视的高端用户提供超高清的增值内容服务。
在这个消费电子的年代,通过消费电子产品的嫁接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而苹果的iPhone正是这个模式的代表之作,通过硬件产品来实现其软件和服务的价值,买掉了硬件就实现了盈利,而其硬件产品的使用又促进了用户对网络运营商服务的消费及ARPU贡献,于是就构成了捆绑网络运营商再面向用户的“B2B2C”完美搭配。后续内容和应用还可以持续的挣增值的钱,而定期的产品硬件更新消费则将这种通过消费电子产品的嫁接模式构成了一个循环运转的消费闭环。(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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