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江湖生变(4)
“网约车规定出台两年了,是时候好好做一下评估,进行修改了。首先,要落实差异化,不能片面地将其变为高档化,人为地限制数量;其次,限制户籍的做法违反行政许可法,这个是有问题的;另外,很多网约车是兼职,而现在网约车合规要求车辆性质必须转成营运车辆,这样的网约车实际上背离了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变成了一个在网上接单的出租车而已;最后,传统出租车也应该转型升级,不应让创新的商业模式向落后的商业模式靠拢。”王军谈道。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张效羽对上述观点表示认同。张效羽认为:“监管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将网约车定位为负责中高端市场,出租车负责中低端市场,实际上,应该是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基础性作用,而不是政府部门。建议放宽门槛,充分竞争,以消费者和群众利益为重。”
在7月19日召开的“网约车监管政策制定与创新”研讨会上,多位与会专家也指出,针对网约车新业态,政府监管部门应当秉持鼓励创新、审慎包容的原则,按照分类监管的思路,制定符合新业态发展需要的监管政策。
对于如何制定和创新网约车监管政策,专家们提出三点建议:建立以公共安全和健康为核心的网约车准入制度,降低或取消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依法规范网约车执法;谨慎推进失信联合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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