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缝中求生存,Mobile agency时代缓缓走近(2)
自2011年上半年,团队中的一部分骨干,即开始摸索不依赖资源的持续发展模型,探索过多家移动媒体资源聚合的道路,也探索过手机广告平台的道路,都走不通,最后确定下目前“手机全媒体服务一站式”的“移动营销服务商”定位。
可以这么说,在移动广告领域,目前阶段,能够走进快消、汽车、金融大型品牌广告主门里的,并且具备一定服务体量(比如1亿元这个标准),除了主要的互联网巨头延伸移动互联网的移动媒体角色外,就是MADHOUSE、飞拓无限和巨流无线这三家。
可能要牵涉到的一个话题,是手机广告平台。我认为,那是另外一个战场,在中国大大小小近60家蜂拥而起的手机广告平台,立足移动应用资源聚合的,是媒体和技术属性,是mobile agency的供应商渠道之一,不是mobile agency,当然他们也跨界做些这个事。
而且,坦率地说几句,这是个很边缘化的渠道,因为中国移动互联网局势已经明了——如互联网最后形成的“七剑下天山”一样,巨头控制流量接近90%,其余无论广告网络和广告平台,都是在剩下的资源里拼杀。巨流无线现阶段基础移动媒体策略就是大媒第一(亿用户级别或日活千万以上,手机腾讯、新浪微博等)、媒体&垂直次之、平台补充、创新尝试(比如微博、微信自媒体)。
移动趋势爆发式增长,与移动广告市场缓慢增长的剧烈反差
回头看看移动互联网和移动广告的情况。去年我写了篇文章《移动广告的残酷真相与不确定未来》,大致估算过2012年品牌广告投往移动广告的预算,绝对不超过5亿人民币,差不多中国10亿手机用户,每个价值五毛。
这个预算对应超过30%的核心人群注意力分配,对应品牌广告主每年3000亿左右的投放,存在巨大反差。
这个尴尬局面,映衬着移动互联网摧枯拉朽般高速发展,有点搞笑。
核心原因,我也分析过,迄今为止,世界范围内没有找到移动广告突破性的形式和模式(搜索广告突破传统展示广告的例子)。但可以排除,在这么小屏幕上仅仅进行BANNER式展示,既无法满足品牌主,也没法满足应用开发主的收入需求,因此必定不主流 。
正是这样的局面,才使专门的、专业的mobile agency有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有与传统4A、大型digital agency放手一搏的时间与空间。
digital agency 对mobile agency 的排斥和挤压
一旦形势一定1,形式一定2,就全部是客户资源、策略创意能力领先的大型4A天下了。为什么?我曾简单总结过:
初级阶段性,使客户的重视程度、传统机构的重视程度偏低;
高度专业性、复杂性,使这个活一般公司都干不好,比较传统的TVC30秒,甚至是互联网的那些形式、技术,移动广告我们巨流无线总结“一百零八式”(短彩、网页和APPS3种类型,文字、图片和视频3种形式,一键通话、短彩上下行和网页链接3种互动,多媒体调用、LBS、O2O和AR4种主要技术,组合起来就是108种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复杂甚多;
高度不确定性,移动广告伴生于移动互联网,其变化迄今未定形,昨天的真理就是明天的谬误,不似互联网最终定形于BANNER展示、视频和搜索三大领域,移动广告我们的体会是1-2个月要小规模修正一次营销策略、移动消费者洞察和移动媒体策略,3-4个月基本上就要全面修正甚至推翻前期操作模式,这不是大型公司所能够适应和承受的方式。
作为目前还极其冷清的mobile agency 领域的孤独行者,巨流无线除了可以依赖过去数年800多个品牌客户、3000-4000轮投放的经验教训,还可以依赖的是渐行其道的效果量化模式。
虽然不能绝对看待所谓效果量化,理论上体现覆盖的CPM、体现影响互动的CPC以及体现行动的CPA,都是效果量化的组成部分。但是,这确实是一把可以切进客户的匕首。无论是品牌客户自身的市场人员,还是传统4A,既得利益者和习惯养成者是很难接受效果量化的,即使做起来,很快左右互搏,并不得心应手。
恰恰,移动终端正是发挥、体现和监测量化效果的最好武器。如果mobile agency能够用好这个武器,再学习传统4A强势的部分,到3年后,出现5亿收入规模量级的公司不是奢望,到5年后,也许跨越10亿不是梦想。
Mobile agency 领域的好耶和华扬,并不就注定从好耶、华扬中产生,正如从前他们做的那样。
事实上,就我们感觉,在客户服务过程中,digital agency 针对mobile agency 的排斥和挤压已经开始——就像他们当年从传统4A那里遭遇到的一样。
一方面,目前不少mobile 服务作为digital的下游和外包存在,一方面一旦涉及核心利益就会遭到挑战和打压——一是mobile比重越来越大,二是对digital的反向替代已经出现。
当然,就未来来讲,所谓传统媒体和数字媒体,没有不数字的媒体,因此也就没有数字媒体;所谓数字营销和移动营销,没有不移动的营销,因此也就没有移动营销。这是趋势视角。
那就客户方面而言,究竟所谓独立的、专业的mobile agency提供的服务,和全案digital agency提供包含在digital 方案里面的mobile服务,有什么差异?
其实很难分说。
从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趋势而言,全面讲过,未来所有的数字行业都是移动的,也就是移动包容、包含、取代数字原来那部分,就像数字针对传统做的那样。也就是说,未来所有的digital agency 公司可能提供的全部是“移动的、数字的”服务。这个可能比较远,不谈。(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