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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挑战路权监管(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仇飞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7-21 11:08 
核心提示:李红昌:按照现行规定,是不可以的。目前我国没有无人驾驶汽车的相应立法,只能适用既有管理法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李红昌:按照现行规定,是不可以的。目前我国没有无人驾驶汽车的相应立法,只能适用既有管理法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不得试车。

无人驾驶汽车如果无手续驶上公共道路,肯定违反既定法律,可以参照无证驾驶处罚,至少警告处罚。此外,无人驾驶汽车不得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上试车。国际上看,美国加州立法也要求,即使是无人驾驶,也得有驾驶员和相应的人工驾驶装置,不允许完全无人驾驶。

法律未禁止在一定范围内做测试

记者:目前大家都在探讨人工智能的应用前景,无人驾驶也将是未来的一种方向,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让无人驾驶汽车有一些“上路”的机会和空间?

王旭: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机动车行驶的技术标准,都没有对无人车上路行驶作出明确规定,这根源于现有的法律法规都是对驾驶行为的安全标准作出规制,而不是对有无驾驶主体作出规定。

法律假定的是存在驾驶者,并对其资格取得和行为模式进行了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修改的情况下,我认为法律没有禁止,无人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测验,但关键是驾驶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同时,如果车内设置了驾驶员席位,且位置上有人,就必须承担特定岗位的安全职责,这个时候所谓的无人驾驶则有违法嫌疑,因为驾驶员的手脱离了方向盘,不进行实质驾驶是违反法律的。也就是说无人驾驶也需要在法律上类型化处理。

给路权监管带来四大挑战

记者: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果要进行无人驾驶汽车路测,会对路权监管带来哪些挑战?

王旭:无人驾驶对路权监管带来的挑战主要有:第一,适用于规制驾驶员的行为技术标准实际不起作用了,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第二,违反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容易引起争议;第三,违法行为认定难度增加,涉及的一些主观违法或过错要件认定变得复杂,例如,如何对机器操作进行故意、大意、疏忽等识别和判断;第四,可能出现一些新的违法行为。

刘春泉:无人驾驶完全靠软件导航仪决定汽车是否转向、并线、避让行人,但技术不可能完美无缺,一旦导航出了问题,出现了应当避让的情形,但汽车不能识别,相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车辆管理人、乘车人还是车辆生产厂商,会存在争议。

若发生事故则车辆所有人将承担责任

记者:在上述视频连线中,百度智能汽车事业部总经理顾维灏在驾驶座上,但手没碰方向盘,同时称车处在自动驾驶的状态,很平稳。但有网友发现,在汽车自动驾驶的过程中,车辆有实线并道行为,且没有打转向灯。那么,如果无人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承担责任?(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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