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VR第一案判赔5亿美元(2)
那么,高德公司有多大的把握赢得诉讼?商业秘密纠纷会否成为互联网领域高频纠纷?
全球VR第一案:Oculus VR公司败诉根源在于违反多项约定
2014年5月,在Facebook宣布收购Oculus VR不到2个月时间,ZeniMax Media起诉称Oculus VR涉嫌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研发了包括Rift头显在内的虚拟现实系统。
起初,当时Oculus VR以30亿美元风光“下嫁”Facebook,很多人以为ZeniMax Media的起诉,可能更多是“羡慕嫉妒恨”。
因为ZeniMax Media起诉Oculus VR,索赔额一度就是30亿美元,与Oculus VR“下嫁”的费用相当。
但随着案件的开庭审理,很多人才发现并不是ZeniMax Media无理取闹,而是Oculus VR确实存在诸多不当之处。
首先,Oculus VR CTO约翰·卡马克(John Carmack)原系ZeniMax Media收购的一家游戏公司id Software联合创始人和技术负责人,卡马克在2013年8月宣布加入Oculus VR,担任CTO,同时还保留着在 id Software 的职位。
庭审信息显示,卡马克承认自己在加入Oculus之前,从ZeniMax的电脑中拷贝了文件。
而这恰是陪审团认定Oculus VR构成对ZeniMax Media侵权的原因之一。
其次,Oculus VR创始人帕尔默曾与ZeniMax Media签署过一分保密协议。但显然,Oculus VR公司和帕尔默后续的行为,表明它们可能违反了相关约定。
2017年2月1日,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地区法院陪审团认定,Oculus VR使用的计算机代码侵犯了ZeniMax Media的版权,此外,Oculus VR还违反了与ZeniMax Media签署的保密协议以及不当使用了ZeniMax Media的商标。
因此,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地区法院陪审团裁定,Oculus VR须支付5亿美元给ZeniMax Media。
高德诉滴滴:核心焦点在于离职员工是否正常离职及是否违约
在高德公司诉滴滴公司系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有7件案件与离职员工是否正常离职以及是否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相关,而此类型的每件案件索赔金额均为1000万元。
以离职员工胡先生案为例,该案中,高德公司将滴滴公司、中智项目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公司”)及胡先生一同起诉。
高德公司诉称,该公司发现胡先生从高德软件公司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入职与高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滴滴公司。滴滴公司为了帮助胡先生规避竞业限制责任,与胡先生本人、中智公司共同串通将胡先生的劳动关系放在表面上与高德无直接竞争关系的中智公司,后又迁回滴滴公司。(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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