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共情”才能让你的内容被更多人传播!(2)
这都是一种出于本能的情感反应,我们“感受”着他人的感受,我们体验着别人的痛苦,就好像是自己承受的一样。这就是“共情”。
然而,共情并非新鲜的概念,心理学家早已对共情给出了准确的解释:共情是先识别他人的情绪状态,“然后再复制”他人的情绪状态。但是共情与同情是不同的,共情不仅是为某个人的不幸而感到惋惜,而且还是我们复制和体验他人情绪的一种能力。
二、信息内容中的“传染物”会引发共情;共情会迅速引发分享传播行为
上面的共情体验只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范围较小,这些东西“传染”给你后,也很难通过你再“传染”给其他人。然而,当人们的生活逐渐媒介化,逐渐被社交媒体占据后,这种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你的共情体验会迅速通过社交媒体圈子“传染”给其他人,其他人会继续传染给更大圈子范围的人。
社交媒体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社交媒体上流通着大量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中包含我们可见的元素: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但在这些可见的元素中还隐含着一层东西,那就是夹杂在文字、图片、视频甚至音频中的情感、态度、情绪、观点、喜怒哀乐等等。
我们可以将这些东西叫做“传染物”,它们隐藏在信息内容中,较为隐蔽,但却能够在某些时刻发挥极强的“传染性”。那么这个时刻是什么呢?
当我们在自己的社交媒体圈子范围内,看到了他人分享的信息内容,并感受到了某种情绪,我们会设身处地把自己的感情也投入进去,似乎别人的欢乐也能引起自己的欢乐,别人的痛苦也能引起自己的痛苦。所以,当信息内容中隐含的“传染物”(情绪、情感等)一旦引发社交媒体上不同圈子人群的“共情”,它们就会打通社交媒体上强关系圈子和弱关系圈子的界限,并借助信息内容这个载体,沿着社交媒体弱关系链条“传染”到更大的范围,甚至到达社交媒体各个角落,畅通无阻。
比如,许多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朋友转发的有关“王宝强离婚”有关的评论文章,文章表达了对王宝强的同情以及对其妻子的谴责(态度),当你看到大量类似的内容时便会对王宝强的经历感到痛心,对其妻会充满憎恶感。此时,你已经产生了共情体验,并且被这些评论文章的谴责态度所传染(其实人们往往是不知道事实真相的,但却表现的义愤填膺)。
于是,你很有可能会在读完文章的那一刻毫不犹豫的将这些评论文章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以此表达自己对这件事的态度和观点。你的转发会让文章中隐含的谴责态度或情绪继续传递下去,当越来越多的人被这样的情绪传染后,大量的分享和转发行为就会在微信上产生了。最终,这些文章极有可能会成为热点中的爆款文章,而一边倒的舆论声音也就此形成。(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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