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捋清“金融创新”和“金融乱象”的头绪(2)
另一种行为是以合作社、投资担保公司为名,经营高息融资、高利放贷的金融行为。对于这种机构的经营行为,远远超出了所核批的经营标准,为获得更多的利润,其不顾未经批准的融资方式,依靠高息吸引客户,其资金组织的成本基本等同于民间借贷的定价,试想在如此高的成本下,若再投放获利,势必推高款项的投资价格,也就形成了名副其实的“高利贷”。为确保资金组织、“贷款”收回的正常运作,组织者在放款收回安全保障上做文章,利用黑势力收贷,以非法的手段催收债务方式,给社会治安环境带来不安定因素。
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打着合作组织牌子的非法融资,直接影响社会闲散资金回流到正规金融机构中去,减少了专业金融机构资金组织份额,弱化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规范的非法融资行为,不但扰乱了金融市场,产生金融行为随意的错觉,还误导了金融消费者的投资行为。以民间融资为名的非法融资行为的诸多跑路事件,给社会诚信建设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人与人缺乏信任,原有的信用观念逐渐淡化。
金融服务需要创新,也需要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金融创新,并非金融市场放开不管,要正确认识创新和金融市场乱象的关系。金融创新是在服务上创新、在产品上创新、在科技服务上创新。如前不久媒体报道齐鲁大地不少镇村正活跃着一支“新队伍”——来自山东农商银行系统的“金融副职”:他们有的担任金融副镇长或镇长助理,有的担任村委会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他们对接党委、政府产业发展规划,对接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对接农民需求,进而精准提供金融服务。
这就是工作和服务的创新。如“白领贷”“创业贷”等贷款品种,是围绕乡村振兴建设设计的贷款品种,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创新金融产品,这是真正的创新。而那些打着创新的牌子,利用不合身份的招牌,非法高息融资、高额放贷的行为,是违法违纪,以非法手段获取高额利润,是对法律的对抗,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是扰乱金融秩序的具体表现。对于任何违法行为的金融行为都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和捣毁,不容其存在发展。
任何行为的创新,都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无论金融机构的业务、服务创新,还是民间借贷的任何方式,都不能脱离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出了法律的圈子,就是逾越了雷池。形成强有力的依法约束、强制监管的办法,建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举报、快速惩治体系,才能让金融创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再是梦。
融合网|DWRH.net关于本文的声明:
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刊登在《法治周末》报第461期,作者为田忠华。
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法治周末》报社与融合网|DWRH.net正式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两大平台原创内容的互相转载、共同撰写等相关事宜。
在合作期间,融合网|DWRH.net已获得《法治周末》报社文章转载的合法权益,敬请周知。在贵机构尚未从相应版权方处获得正式授权前,请勿转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具体联系方式请见融合网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