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电商诉售假者案宣判:淘宝赢了(2)
上述淘宝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阿里巴巴组建了一支2000人的专业打假队伍,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形成了线上拦截、线下打击、权利人共建和社会共治的四维打假模式。2016年,阿里通过大数据挖掘出造假线索1184条,为各地公安打假提供了有力武器,成功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880名,捣毁涉假窝点1419个,破获案件涉案总金额超30亿元。
“但当前刑事判决处罚过低,不足以震慑利润丰厚的制假售假产业链。企业没有执法权,我们能做的是发现问题、下架商品、向监管部门报告线索、等待执法部门依法处理。”郑俊芳指出。
阿里巴巴在2017年打假工作交流会上曾披露一组数据: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0余例,且售假者多被判处缓刑,缓刑比率高达82%。
“目前,对售假者处罚偏轻的局面还难以很快解决。而阿里的这种民事诉讼的新办法,就是在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积极行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加重对售假者的经济责任,以形成新的震慑,让其他售假者及时收手。”阿拉木斯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刘春泉也认为,如果能确立违约或者侵犯商誉的思路打击假货,并且通过法院的判赔弥补平台打假的成本,那就可以引导平台企业有动力去真正从严打假。
社会治理之余仍需完善立法
据郑俊芳介绍,阿里巴巴会将民事诉讼的全部赔偿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消费者的补偿和保护等事宜。
“与公共执法机构和民间执法力量相比,平台本身掌握有更充分的信息,更容易发现假货问题。因此,平台本身积极启动这方面的机制,也是当前社会治理假货问题综合措施中的一种,会产生积极的效应。”熊丙万认为。
不过,在阿拉木斯看来,平台的出手只能是弥补现有法律规定不足的暂时性举措,除了鼓励真正的权利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外,更需要完善立法。
“目前在电子商务立法中,对于电商平台假货的治理有一些制度设计,主要是从消费者保护角度,把现在业界比较成熟的保证金制度等纳入法律规定的范畴,并进一步明确平台的相关责任。”阿拉木斯补充谈道,单独完善和建立线上的打假法律机制意义不大,还需要修改刑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因为这些法律的修改是可以同时覆盖线上线下的。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才会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法规从结果来定罪,造成了作茧自缚的情况,很多结果无法确认,如假货的全部销售数额、对人身的伤害。这使得很多制售假货分子成为‘不倒翁’,被及时揭露出有制售假货行为也难以受到应有的处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指出,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存在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的缺陷,要根治制售假问题,需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并加重刑罚力度,让制售假货者付出应有代价。(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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