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考诈骗第一案”告破(3)
据了解,该平台根据国务院联席办打击新型犯罪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要求,结合阿里安全技术十几年来在交易、支付领域积累的大数据能力,全面汇总“社会各界反诈数据+各地反诈中心实时举报数据”,力求实现“全民防诈骗+技术围堵源头+资金保护+溯源打击”,依据大数据分析研判,可以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拦截、事后紧急处置,为普通百姓筑起“最后一公里”安全技术防护网。
“可以这么说,只要不法分子的相关信息涉及过黑灰产业,无论是被打击过还是被举报过,在钱盾反诈公益平台的数据库里,我们都可以进行分析和跟踪,最终找到不法分子真实身份。”阿里巴巴安全专家瑜印(化名)介绍,6月8日下午4点左右,在和鹤壁警方对接后,利用钱盾反诈公益平台的数据库对警方所掌握的银行账号、资金流向等数据进行筛选、比对,仅仅用时40分钟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6月9日、10日,在福建泉州,参与此次高考电信诈骗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刘某被鹤壁警方抓捕归案。在抓捕现场,警方查获了大量用来开展诈骗犯罪活动的POS机和银行卡。孙培新介绍,根据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截止到6月10日的半个月左右时间里,全国共计有百余名考生陷入骗局,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
根据犯罪嫌疑人郑某交代,他注册了近百个QQ号码,专门用来寻找作案目标,谎称手上有通过内部渠道获得的考试答案,实施诈骗;刘某则表示,他手上有70多张银行卡和3台POS机负责洗钱;二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诈骗钱款进行分赃。
“通过梳理这个诈骗团伙的资金流,警方发现这个犯罪团伙会在不同类型考试期间,开展多种类型的诈骗活动,囊括了英语四六级、考研、造价师、基金经理等各类考试,在过去的一年里,上当受骗者竟有3500余人,涉案资损或超过千万。”孙培新表示,为了实现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目前警方还在开展进一步的侦查。
POS机收单应严格落实实名制
当前,电信网络犯罪的背后有着一整套庞大的互联网黑灰产业链。孙培新介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银行卡、POS机等作案设备,均是通过网络购买他人信息注册取得,如果没有互联网大数据的支持,很难追查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法治周末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POS机是由上海某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发并发行,该POS机的注册商户则在贵州;而警方在向POS机厂商要求调取商户信息时,迟迟没有结果。
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他所掌控的3台POS机均由其上家提供,而注册这些POS机的商户均为洗浴、桑拿等服务行业,专门用来开展洗钱活动。
就职于国内某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人员黄强(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申请入网开展POS机收单的商户,应当从入网审查、日常交易监控、日常回访等方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并通过可疑交易案例排查和反馈、电话及实地回访等手段,对商户身份进行持续识别;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商户的审核把关并不严格,根本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来做,导致虚假商户入网的问题非常严重。
“POS机收单业务上存在的灰色地带,对公安机关追查诈骗犯罪活动而言,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阻碍。而结合互联网公司的庞大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相关交易数据,一方面能够帮助公安机关及时、有效地筛选出有效线索,提高案件侦破率;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趋势和热点领域,提前预防。”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邹晓晨表示。(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