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下乡 电商巨头打响“农村争夺战”
又到一年“不知火”(俗称“丑柑”)上市季,杨梅看起来有点担忧。作为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河口不知火合作社负责人之一的她急迫想知道,如何为即将上市的水果找到一条更好的销路。
12月21日,京东集团与四川仁寿县政府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合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仁寿县成为京东下乡进村“星火试点”的首个签约试点县。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场了解,京东将利用其现有物流体系,“与仁寿县政府进行多方面合作”,探索“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即“一进一出”模式。杨梅和当地其他合作社代表们期望由此搭上农村电商的快车,拓宽农产品的销路。
电商巨头早已垂涎农村市场,且动作频频。无论是京东掀起“刷墙潮”,还是阿里召开“县长大会”,都是为了加速渠道下沉,争抢农村市场。尽管农村电商的“跑马圈地”运动已如火如荼,但真正下沉到乡还需迈过更多门槛,例如品控,这也是电商巨头在摸索的问题。
“星火试点”首先入川
稍早前的两个月,是“爱元果”(当地一种水果品种)的销售季,杨梅和她所在的合作社有了电商销售的初体验。
杨梅说,网上销售虽然价格、利润更高,但量却很小,目前全社总共卖出了5万~6万元,但网上只卖出了几千元,传统的批发仍是主要途径。接下来,丑柑大量上市,“去年丑柑总共400万斤,产值差不多6000万元”,她希望能通过电商来拓展销路、卖出更好的价格。
和杨梅一样,仁寿县众多农业合作社希望能找到打开 “电商”之门的钥匙,解决农产品销路。
12月21日,仁寿县成为京东下乡进村“星火试点”的首个签约地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场了解到,与会的有当地十余家合作社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京东将在仁寿县,就建设京东服务中心、完善乡村配送体系、招募农村合作点、扶持电商平台和传统商贸企业、建立大家电“京东帮”服务店等五个方面,探索工业品下乡模式。
此外,京东方面表示,将通过强大物流体系帮助当地优势产品走出去,包括开通网上特产馆、数据金融支持等五个方面,探索两头受益的农产品进城模式。
京东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把首个农村电子商务试点县放在四川省仁寿,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四川省是商务部确定的首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省份之一;第二,仁寿县是四川人口第一大县,消费、生产等各方面潜力巨大;第三,仁寿位于天府新区核心区域,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当完善;第四,仁寿县对电子商务特别重视;第五,仁寿县有许多特色农产品,比如枇杷、不知火、甲鱼、张记芝麻糕等,和京东生鲜配送有天然的合作点。
据京东农村电商政府事务负责人李贺明介绍,京东将建设“仁寿特产馆”,未来会在当地选取一家企业,“他们来组织,我们选择这家落地企业进行合作,后续直接采购和销售的产品;京东地方特产馆与天猫不同,京东自身未来会大量采购。”
与国内其他电商相比,京东的一大优势在于物流体系,如今下到仁寿一级县城,京东将如何解决物流的问题?京东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京东在四川的物流体系已能覆盖60%的县城,而仁寿的物流配送,目前通过成都现有物流网络即能完成。“如果实在无法覆盖至乡一级,则将考虑与邮政网络合作。”李贺明称。
电商已成为地方发展战略
电商企业更多地切入农产品电商与农村消费电商领域,不仅仅是电商本身的变革,更多是一场商业革命。
“我们慢慢培育农村消费市场,让农户懂网络,他们在网上购买产品,政府帮助农户在网上销售产品,最终形成‘一进一出‘,农村电商市场也就成熟起来。”李贺明解释道,这也是包括京东等巨头想要最终实现的“电商下乡”:从“送进来”到“运出去”。(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