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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标错价 将买家告上法庭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晟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09 09:39 
核心提示:被标价为1450元在国美在线销售。仅3个小时,该款电脑就售出500余台,销售商损失600万元。日前,销售商北京某商务公司将其中一名消费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一款原价14500元的超级平板电脑因商务公司员工操作失误,被标价为1450元在国美在线销售。仅3个小时,该款电脑就售出500余台,销售商损失600万元。日前,销售商北京某商务公司将其中一名消费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该商务公司诉称,公司与国美在线今年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国美在线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上出售其代理的电子产品。8月25日,商务公司在发布一款超级平板电脑的信息时,因公司员工操作失误,将原本“14500元”的电脑标记成了“每台1450元”。在错误信息发布后的3小时内,这款平板电脑在国美在线平台销售数量达到500余台,初步统计该商务公司损失达600万元。

刘先生在当天购买了一台该款电脑,该商务公司认为,因平板电脑标错价,所以刘先生购买平板电脑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8月25日建立的买卖合同关系。

记者昨天致电国美在线,一名客服人员表示,该案不是国美在线的问题,所以不方便答复。

海淀法院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如买卖双方的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说法 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国华认为,行业内这样的错价乌龙事件并不少见,同样的事情也曾发生在戴尔、IBM、淘宝等企业身上,解决方案通常是退单、补偿或者正常发货,对于商家而言,退单会引起消费者投诉,正常发货则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类交易确实可以属于存有“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不过,该商务公司也存有明显过错,就算法院支持了商家的诉讼,商家也不可能简单将错卖的电脑收回,因为原价14500元的这款平板电脑还包括了各种成本和进货价等诸多因素,而就算商务公司拿回平板电脑也已经变成二手货,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此外,如果消费者不退还因错价购买的电脑,那么等到电脑出现问题去维修或者调换时,该电脑发票1450元的价格能否得到商家的认可也是个未知数,随之而来的保修等问题也是一大隐患。

新闻链接 那些标错价的不同结局

◎苏宁易购今年5月,因苏宁易购负责价格维护的工作人员手误,一款原价1999元的AcerW3平板电脑在苏宁易购的网站上被标价499元,虽然苏宁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恢复了原价,但短短几分钟内,这款“史上最实惠的平板电脑”仍然被卖出了1000余台。苏宁易购随后确认,此次标错价事件损失上百万元,不过仍会照常发货承担损失。

◎联想此前,原价1888元的联想S5000平板电脑被供货商误标价999元,引发大量关注。事后联想索性“将错就错”,将该款平板正式调价为999元继续出售。

◎IBM 2004年,IBM公司将市价1500元的笔记本康宝光驱错标成了1元,最后还是按照1元的价格向订购用户发了货。

◎戴尔2009年6、7月间,戴尔在台湾连续2次爆发史上最严重的标错价乌龙,19英寸液晶屏幕500元新台币、20英寸液晶屏幕999元新台币,每款液晶屏幕和计算机至少便宜7000元新台币,因此疯狂涌入将近10万张订单。但事后戴尔拒绝出货,只给买家折价券补偿,在当时引发不少消费纠纷。随后,台南31名网友团结合作,从2009年8月提告,花了将近一年诉讼,终于赢得官司。台南地院判定,戴尔须依契约出货,不过全案仍可上诉。

◎亚马逊2012年,亚马逊将1999元的华为荣耀黑色联通定制版手机错标成1499元。亚马逊以“系统价格错误”为由,取消了用户订单,遭到用户投诉。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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