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京东假货困局:第三方产品难监管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马玲玲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7-11 11:06 
核心提示:第三方商家素来是电商的假货重灾区,目前电商主要对第三方商家的经营资质进行验证,但无法对这些商家所卖的产品进行一一验证。京东公关媒介总监康健无奈地说:“如果要对每个第三方产品进行审查,电商平台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

所谓人红是非多,上市以来一时风光无二的京东商城近日遭遇了假货风波,而惹祸方正是京东着力发展的第三方商家。

7月9日,埃克森美孚(中国)发布了京东卖假机油的声明,京东对此回应,该产品由第三方商家卖出,相关商品已下架,并在进一步核实情况。

假货重灾区

7月9日,美孚官方声明称,在京东网站购买的一瓶标注“美孚”商标的润滑油为假冒产品。京东回复:“经内部核实,该商品由第三方卖家‘北京竞合永道商贸有限公司’售卖,我们已立即将该商家的相关商品下架,同时已与该第三方商家核实相关情况。如确认前述鉴定书所述情况属实,京东将按照京东相关平台规则对该商家予以严厉处罚。”

第三方商家素来是电商的假货重灾区,目前电商主要对第三方商家的经营资质进行验证,但无法对这些商家所卖的产品进行一一验证。京东公关媒介总监康健无奈地说:“如果要对每个第三方产品进行审查,电商平台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

康健表示,京东对第三方商家在准入机制和惩罚机制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商家入驻方面,京东设立专门的资质审核人员,确认卖家的经营主体身份信息及经营资质是否符合入驻的条件。

在《京东JD.COM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中,对于出售假冒产品的情况,京东要求每次扣100分,并有权清退违规卖家,且违规卖家应向京东支付违约金10万元或全部保证金金额(两者以较高的为准)。

尽管京东在这方面投入了不少,但难以控制的第三方商家仍给正品保证的京东带来了不少麻烦。6月初京东微信商城公开卖水货iPhone4S的消息给刚上市的京东蒙上阴影,经调查为京东第三方商家销售。康健解释:“水货iPhone4S事件商家为原QQ网购的第三方商家,目前QQ网购的第三方平台已与京东融合,皆按照京东的相关准则进行筛选。”

可弥补自营亏损

为扩大销售规模,京东自2010年起逐步开放第三方平台。京东财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京东入驻的第三方运营商家数量为2.35万家,交易额为250亿元,截至2014年3月发展为2.9万家。京东集团首席营销官蓝烨曾表示,预计到2016年,第三方平台业务将占到整个京东电子商务业务的半壁江山。

对于上市的京东来说,开放第三方平台是接下来的重点。资深电商评论人士鲁振旺透露,目前京东电子商务业务中,京东自营业务占80%,第三方平台为20%,但由于第三方平台运营成本低,已实现盈利,可弥补部分京东自营的亏损。

康健坦承,目前发展第三方平台和自营平台是京东同时考虑的重要业务,自营平台以京东的优势3C产品等为主,而服装业务则适合第三方平台的发展。

在建立自身优势后开放第三方平台,亚马逊和当当网亦是这样的模式,也同样为第三方平台假货问题所困。对此鲁振旺表示,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完全避免假货问题并不现实,应通过合理的机制令这一问题尽量减少。目前假货多出在第三方商家中的经销商方面,应着重对经销商进行监管和筛选。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