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商城潜规则 封闭系统利与弊(2)
而且要实现会员管理和精准营销,必须掌握粉丝的详细信息。基于用户隐私考虑,目前微信平台并未开放其用户的详细数据给商家,因此,商家需要自己想办法获取用户的详细数据。这个办法就是让粉丝变成“会员”,因为只有会员才有意愿将自己的信息留给商家。
“爱就推门”CIO阚宝海告诉记者,其订阅号的粉丝包含了会员和非会员两部分人群,消费者只有在线下消费成为爱就推门的会员,并且关注服务号后才进入服务号的管理范围。这无疑将前期推广和售后管理割裂到两个微信账号系统中,而中间的购买则在线下完成。
按照阚宝海的规划,未来“爱就推门”也将依托服务号建立微信商城,会员可以在线上直接完成购买,线下则通过消费者附近门店配送或自提的方式完成配送,这是微信O2O的另一个场景。即使如此,前期推广、购买和售后管理依然分布在订阅号和服务号两套体系中。
商派李钟伟告诉记者,在微信一个账号中完成整个交易行为是理想化的,操作起来很难。微信平台目前还承担不了那么多功能 ,不像一个网站,可以设置频道来完成 ,公众账号没有那么大的容量来承担, 除非未来微信平台的数据接口和消费者数据通透到一定程度。
对于微信而言,两套帐号体系功能不同,订阅号可以提供无需详细信息的庞大粉丝群体以便推广;而一旦登记个人详细信息成为会员后,商家将CRM系统接入服务号后,才可进行精细化的售后管理。
封闭系统的利与弊
Rad-jia是一家经营高端母婴产品的商家,其负责人赵清华介绍,Rad-jia的做法是将已有会员引入服务号中,针对性的做推广和会员管理,但最终目的还是将会员导入其PC端的独立商城和线下店,微信只是作为一个流量入口和品牌维护之所。
她认为,对于Rad-jia这样的品牌,微信公众账号这种模式相对封闭,可以避免淘宝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像淘宝那样,开放状态下,大量假货导致用户对正牌商品也产生怀疑,而微信模式则可以在一个封闭的体系内,让用户对品牌形成较高认知度。
阚宝海同样认为,在开放的淘宝模式中,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远远高于品牌忠诚度。在淘宝,商家是利用他们的会员来做生意,而在微信则是商家拥有自己的会员。今年“爱就推门”关闭了淘宝和天猫店,发力微信平台。
但封闭的系统也为这些商家带来不少不便之处。多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商家均表示,目前最迫切的需求是流量。目前商家主要采取线下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关注公众账号,但相比淘宝式的开放系统,这部分流量杯水车薪。
阚宝海表示,现在广点通在内测,导流可能好一点,打破了一点封闭,但做得非常隐蔽,在页面底部,效果不是很好,以后只能自己做或者靠大号来推。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关于入口问题,微信内部也曾讨论过是否为服务号设置一个专门的入口位,但考虑到目前整个产品还未定型,认为现在设置意义不大。
基于手机的小屏属性,决定了微信商家在营销上也无法实现淘宝式的推广,李钟伟表示,这对于商家的营销策略是一个很大的改变,纯硬广的方式已经很难,必须运用植入式营销。但微信关于引导用户分享的限制,多少让商家的营销推广雪上加霜。
而更让商家不满的是,微信关闭了消息提醒功能。按照微信规定,公众号是不能单独给某一个用户发信息,除非用户主动向公众号发过信息。而且一旦用户向公众号发出消息,如果公众号48小时内没有及时回复,之后便无法与用户微信沟通。赵清华表示,这不是一种好的反馈机制。
但无论是爱就推门的O2O、Rad-jia的向独立商城导流,蔡乐林的微信商城,还是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商派等第三方服务商,都在跃跃欲试挖掘微信这座富矿,谁都无法说清楚微信电商未来是什么样,但却都在构建微信电商这个新的生态。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