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风险谁买单 盗刷为电子钱包蒙上阴影(2)
可是,虽然随时随地都能交易的购物体验让人愉悦,但如果账户存在安全隐患,估计没有哪一个用户会贪图便利而选择安全。因此,安全问题是成败关键。如果不解决移动支付安全问题,手机支付的前景难言乐观。
安全问题涉及到运营商、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商、消费者等多方利益,而在移动支付的产业链上,上下游环节众多,存在多个行业的多家公司,虽然不同行业网络发展水平各异,监管方式也各不相同,面临的安全问题既有共性,也各有各的特点。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影响到的都是用户对手机支付的信心。举个最典型的例子,某知电商日前关闭了某手机应用程序跳转到商品的通道,据说部分原因是因为该手机应用上的链接打开后进入的是伪造网页,让用户钱货两空。虽然安全漏洞错在应用程序,但受骗的用户可能今后对该电商也会敬而远之,甚至可能从此对手机支付没了信心。
因此,要为手机支付建立一道安全的防火墙,排在首位的当然是无论电商、银行还是运营商,一定要确保各自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但同时亦需明确,安全链的建立绝不是一两家公司甚至一两个行业各自为政、独善其身能够解决的。需要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共同协商,建立起各方认可并愿意遵守的手机支付安全标准,分工协作维护网络环境,使每一个环节都能安全无忧,方能构筑起给用户信心、让用户放心消费的安全网。
立法:需订立电子商务的行业规范
与手机支付的爆炸性增长相比,行业规范却相对滞后,背后原因是电子商务领域立法的不足。
早前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就说过,商务部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制定《电子商务法》。然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立法可以说是粗糙而且数量少。现行一些电子商务的规则,强调管理却缺少对交易双方之间的关系调整,随着手机支付的诈骗案不断增多,法律的制定必须要考虑对用户的保障。
要填补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缺位,还有很多重点与难点需要逐点击破。刘颖说:“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研究的一个难点。电子商务尤其是眼下界限模糊的手机支付涉及到法律的管辖权,这类网络纠纷的侵权发生地很难确定。不像传统交易,公司开在广州,管辖地就是广州,而且地点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
纵观国内,尚无专门针对手机支付的立法。因为手机支付与PC终端支付差别并不大,刘颖认为两者都属远程交易,没有专门针对手机支付的法律条款,也属正常。但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由于细分类目很多,在法律制定上,刘颖认为可以分三步走:“我们国家的电子商务法应该由三个部分组成。首先应有一部叫《电子商务法》的法律,用于规定一些基本的问题,包括市场准入、电子支付的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差异化问题;第二种无需专门规定普遍问题,即无需用移动终端支付还是用支票来确定普遍法律关系。这种情况在传统的法律(比如《合同法》)里面增加一些条款就可以了。第三,可以订立一些单行的法例,比如在韩国,就有一个《电子资金基本法》,里面单列一些领域条款。这三部分一起构成电子商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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