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广电创新与死亡,需参与市场竞争

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5-10 09:27 
核心提示:但面对频率资源不足日益严重的局面,如果国内广电不抓住频率开发利用的主动权,则长期以来广播电视部门通过科技创新节约出来的部分宝贵频率将处于被国家收回的危险境地,这将极大地影响广播电视产业自身的发展进程。

“广电要么创新、要么死亡,需参与市场竞争!”美国消费电子协会CEO兼主席Gary Shapiro先生在近日如是说。

笔者从Gary Shapiro先生近日所作的题为“我们须以数字Ninjas确保美国的领导者地位”的发言中总结了其说出上述话语的主要理由:美国广播业者反对创新,对于其无线频谱的拍卖显得很是缺乏热情,甚至阻碍之(注:Gary Shapiro先生还在发言中说,美国广播业者试图阻止技术创新,如强制性地将调谐器置入电视机、将调频FM芯片置入手机、将其节目只通过有线电视网络传输等,甚至还要打压来自DISHNetwork、Aereo的对于广电产业而言的“破坏性/颠覆性”创新。GaryShapiro先生最后呼吁到,广电行业应该要创新,而不是凭借其与政府的关系而给其对手施压,广电目前通过过度依赖政府法规来维持政府强制式的优势从而对抗其他行业并非一种Ninja策略)。

又是频谱问题!而其背后,则是广电的U频段被全球移动运营商视为宝贵的频谱资源。据笔者一直以来的观察,随着数据流量的爆炸式增长,移动通信对频谱的需求大幅增加,拥有良好传播特性的U频段成为全球运营商争夺的焦点,U频段的再分配以及LTE网络建设正在以美国、欧洲为首的全球范围内开展。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移动运营商倾向于在U频段进行LTE网络建设。

而国内的情况如何?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无线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频率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行业间争夺频率资源的情况愈演愈烈,国家随时会根据各行业(比如尤其是电信业)对国家经济的贡献度重新分配频率资源。

在国内,广播电视频率资源是国家分配给广播电视行业传输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的稀有资源。广播电视行业在完成模拟向数字转换后,势必会在原有广播电视频率资源中节约出部分频率资源,这将为广播电行业的业务拓展、产业发展提供条件。但面对频率资源不足日益严重的局面,如果国内广电不抓住频率开发利用的主动权,则长期以来广播电视部门通过科技创新节约出来的部分宝贵频率将处于被国家收回的危险境地,这将极大地影响广播电视产业自身的发展进程。因此,广播电视频率资源保护工作日益严峻,广电行业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利用科技创新节约出来的频率资源开展新的业务、新的服务,提高广播电视频率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