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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近东:电商法制化是针对平台 非小商户创业者(2)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卢晓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11 10:57 
核心提示:事实上,有关电子商务是否应当征税的讨论并非新话题。 据记者了解,国外相关电子商务纳税的法律早已实施。2002年英国公布的《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电子商务法》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

事实上,有关电子商务是否应当征税的讨论并非新话题。

据记者了解,国外相关电子商务纳税的法律早已实施。2002年英国公布的《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电子商务法》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店一致,实行“无差别”征收,分为三等:标准税率(17.5%)、优惠税率(5%)和零税率(0%)。

而国内对电商征税的问题也早在2008年就有过讨论。

据记者了解,当时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盈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对网店进行收税即将开展。但当时处于中国的网络零售萌芽阶段,政府对网络零售的管理出发点应当是服务扶持,而不是杀鸡取卵的声音占据主流,对零售电商征税再无下文。

国家税务总局7日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这是自去年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沪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后,再次加速网络发票、电子发票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此外,张近东对严格电商市场秩序管理和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建议。

他表示,建议从工商部门着手加强商家资质监督,保障在电子商务经营行为中证件齐全,建立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由质检部门介入电子商务的质量监督,从产业链源头建立监督机制,形成信息化条件下的追溯制度,确保正品经营。

规范外资管理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电商企业依托境外资本支持筹备上市。其中,通行的VIE模式也引起了张近东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职业投资的短期行为给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投资驱动效应,不利于国内电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部分电商企业为吸引境外资本,一味地追求高增速、大规模,导致电商行业出现投资效率低、盈利能力差、恶性竞争等问题。

据记者了解,去年中国商务部、证监会都曾陆续表示正在研究制定针对VIE模式的监管规定,张近东则对记者表示希望相关监管法规能够尽早出台。

对于如何解决境外资本对中国电商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张近东也给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他提议,首先是完善外资准入监管,明确将协议控制定性为企业并购行为,将协议控制模式纳入监管部门的管理范畴进行规范。其二则是拓宽境内融资渠道,在政策层面扶持国内优秀电商企业在A股上市,帮助电商企业在境内就可以解决融资需求;此外他还建议要适当放宽国内电商企业国外直接上市的条件,培育真正的民族电商品牌。

张近东也对记者强调说:“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所以我们看待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地思考,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一刀切’的片面做法。对于外资电商投资行为,要严格监管和合理引导并行,才能促进中国电商行业的有序发展,保障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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