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河南探索“以网管网” 加大电商监管遵从自愿(2)

来源:经济视点报 作者:高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18 10:06 
核心提示:加大监管遵从自愿 据了解,从200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3.15万亿元,到2012年前三季度的5.6万亿元,以及网络购物交易额(B2C、C2C)1200亿元;网络购物用户1.94亿人,网络购物交易额75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

加大监管遵从自愿

据了解,从200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3.15万亿元,到2012年前三季度的5.6万亿元,以及网络购物交易额(B2C、C2C)1200亿元;网络购物用户1.94亿人,网络购物交易额75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2012年前三季度,全国网络购物交易额近8000亿元,预计年底将突破万亿大关。

交易额同比大幅攀升、商务交易类网络应用逐步增加、电子商务产业链不断完善、新的商务服务模式层出不穷……种种情况表明,随着3G的全面启动和“三网融合”的实质性推进,中国电子商务将进入一个高速增长期。

作为电子商务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商品交易在加速增长的同时,逐渐显现出行业发展监管的缺失。电子货币交付安全、网络隐私保护、网络诈骗、网络虚假消息等具有破坏性的事件,给用户及消费者造成很大伤害。

例如,2012年,驻马店市成功查处了案值为3300万元的“江西太平洋网上传销案”。为有效遏制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相关政府部门一直在努力。

“2013年,河南省工商局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年’为抓手,完成本地域网络交易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及指导网络市场行业自律等。”郝立勋表示。

河南省工商局以经营者自愿的原则,引导本地域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到工商部门备案、获取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来自河南省工商局相关材料表明,2013年,河南将探索对网络交易市场进行网上巡查的监管方式,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进行电子取证。

在此同时,推进成立网商协会,并建立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业取证体系,逐步建立“横线归口管理,纵线上下联动”的网络执法体系,实现“以网管网”。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