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重组获批 将剥离手机业务
7月4日消息,昨天晚间,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告中称,已于7月1日收到国家证监会的批复,同意夏新电子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这也宣告夏新电子将与手机业无关,而转向物流行业。
公告显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日收到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13亿股股份、向象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642.6万股股份,购买象屿集团和象屿建设合并持有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象屿股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象屿集团将取得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去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拟在2010年3月1日披露《夏新电子2009年年度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
夏新电子于2009年4月3日停牌,一直未能完成重组复牌。夏新高管也多次表示已将原有品牌及手机业务整体出售,暂时也不考虑收购其他手机制造商。这次公告的发布,也正式宣告夏新重组开始,并将转向物流产业。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