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国税总局专家称电子商务也应缴税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30 10:38 
核心提示: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对一淘宝女装店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引发热议。昨天(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也应缴税,否则不公平。此次被武汉市国税局征收430余万元巨额税款的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对一淘宝女装店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引发热议。昨天(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也应缴税,否则不公平。

此次被武汉市国税局征收430余万元巨额税款的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去年销售额过亿。这开创了国内对个人网店征税的先例。据称,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对此,国税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电子商务还是其他商务,道理上讲都应同等征税,否则不公平。

不过,刘佐也承认,对网店征税确实存在一定复杂性。征税应当有标准,电子商务的标准主要是交易额,但网店到底卖出多少货品,现金流量是多少并不容易测量。“这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如店主主动申报,或由税务稽查对其进行督促。”

据悉,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不过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去年7月1日起我国推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使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这也被外界视为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