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推荐冷静期制度 电子商务进入整合时代(2)
刘东明分析指出,对于已经成熟的、较具规模的电子商务网站来说,无理由退货问题不大,不过有可能会引发网商关于无理由退换货政策的大比拼。而C2C网商和部分弱小的B2C网站,将受到较大冲击。加上老牌电子商务企业,如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生意宝等在IPO后的快速而稳定发展,某种程度上也进一步挤压行业新进者及那些营收无法取得突破的电商网站的生存空间。
“特别是对于新兴的团购网站,商务部的这两条鼓励性政策对其的冲击就更大了。因为团购网站是采取先成团再消费的模式,如果拿到商品后再退货,影响成团数目,可能会比较棘手”,刘东明解释道。“因此冷静期会为马太效应加力,会导致弱小的B2C平台、部分C2C网商退出竞争以及加速团购市场的洗牌。”
“冷静期”设立或许会成为2011年电子商务企业的分水岭,勇者愈挫愈勇,弱者知难而退。不过,刘东明坦言,从政策落实执行的角度来讲,“冷静期”作用可能十分有限。因为部分标准不清晰,存在模糊地带,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此外,如何规避对手恶意竞争和极少数不良消费者的不负责任的退换货,及冷静期时长和成本如何分担等问题,都是政策执行当中需要思考的问题。
行业规范也需商家自律
就电子商务平台方面,在被问及商务部“冷静期”这项"鼓励性"政策对整个商家的影响时,刘东明表示,“冷静期对于商家来讲,具有两面性作用。购物冷静期的设立,将促使更多的人愿意大胆的网上购物,所以并不是抑制电子商务交易,恰恰相反,这将促进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设立冷静期,给消费者吃后悔药的机会,短期内对平台经营者可能是个考验,对一些小卖家来说更是一种“煎熬”,但这个无形的约束却能促使网购卖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尽量减少"货不对板"的情况,从长远看有助于减少交易的纠纷,树立平台经营者的形象,最终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刘东明指出,各项政策的出台,归根结底是要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物,快快乐乐消费”。只要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贴心的服务以及创新的模式,做好企业本身的定位,中小型网商们也有可能借机崛起,在激烈的电子商务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
尽管制度上的规范,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从长远来看,电商平台经营者自身的行为规范才是消费者的福音。笔者相信,任何一个用心经营的电商平台经营者,为网友着想是提供服务的一种思路,想做大做久的,必然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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