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团购祭祖金猪 清明拿不到货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林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6 21:28 
核心提示:昨天是清明,市民潘女士在一家团购网站上团购了两只金猪,准备用其中一只来祭祖,可昨天她来到庄头公园里取货时却被告知,因为取货点没有拿到潘女士的订单,所以拿不到预订的金猪。潘女士无奈之下只好临时买一只烧鹅去拜山。 昨天,潘女士告诉记者,4月1日晚

昨天是清明,市民潘女士在一家团购网站上团购了两只金猪,准备用其中一只来祭祖,可昨天她来到庄头公园里取货时却被告知,因为取货点没有拿到潘女士的订单,所以拿不到预订的金猪。潘女士无奈之下只好临时买一只烧鹅去拜山。

昨天,潘女士告诉记者,4月1日晚上,她在一家团购网站上看到了“清明鸿运大金猪”的团购项目,团购广告上说,这是该团购网站上第一单清明金猪团购项目,仅售198元/只,原价368元/只,打了5.4折的超低折扣。

潘女士决定团购2只,当时她看到程序里写明一天预订的数量是250只,她于是又点开了4月5日这一天的预订日期,发现这一天预订的数量是150只。她担心能否订到金猪,于是打了预订电话询问,对方告诉她清明节可以订到,潘女士就用信用卡支付了两只金猪的价钱。她向记者出示了手机上的付款通知短信。潘女士付款后,就收到了确认交费后的认证码短信,短信告知了预约电话,并且告知认证码的有效期是2011年5月8日,潘女士提前3天预约好之后,到时可以凭认证码去约定好的取货点拿金猪。潘女士除约定4月5日这一天取货外,还约定4月10日取货。

昨天是清明节,潘女士如期来到了位于庄头的取货点,可取货点告诉她,没有接到团购网站发过来的订单,所以她无法取到金猪。潘女士说,她当时找到了金猪的供货商,供货商说因为团购网站没有将她4月5日的订单发过去,所以就无法给她提货。后来,经过协调供货商在其他取货点给她订到一只,可是潘女士说:“当时已较晚了,我就只好临时买了一只烧鹅去拜山。”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