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Vancl推出社区营销平台凡客达人,分成10%给店主

来源:搜狐IT 作者:何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8 13:59 
核心提示:3月18日凌晨消息,互联网快时尚品牌凡客诚品(VANCL)今日正式推出社区营销平台凡客达人(star.vancl.com),向网民无门槛开放开店平台。凡客诚品给达人店主的分成比例为10%,预计今年将分成10亿元。 达人店主招募通告显示,凡客达人平台是一个社会化营销平

3月18日凌晨消息,互联网快时尚品牌凡客诚品(VANCL)今日正式推出社区营销平台“凡客达人(star.vancl.com)”,向网民无门槛开放开店平台。凡客诚品给“达人”店主的分成比例为10%,预计今年将分成10亿元。

达人店主招募通告显示,凡客达人平台是一个社会化营销平台,面向所有网民。网民必须注册成为凡客诚品会员,并开通店铺成为达人店主。之后,店主发布搭配凡客诚品服装的照片,上传至店铺并关联相关商品,用户如果通过该店铺的照片成功购买后,店主就能获得该商品的销售分成。

凡客诚品在通告中,表示负责达人店铺的商品提供、库存、送货及售后服务。同时,凡客诚品为店铺提供后台管理系统,店主可自主查询商品的分成比例和销售收入,销售分成将直接打入店主的银行账户。

据悉,凡客诚品创始人兼CEO陈年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高调表示,2011年凡客诚品的销售额将达到100亿。以给予达人店主10%的分成比例,预计今年,凡客诚品将分成10亿元,而这也是凡客诚品达人平台上线的口号之一:十亿分成计划,达人店主招募。

凡客诚品内部人士透露,凡客达人项目从去年11月份开始筹备,今年1月26日发布第一版,而且已经在官网上开设了专门的频道低调试运营近2个月。

凡客诚品官方人士称,在社区化平台的大趋势下,随着凡客诚品产品快速增长,凡客诚品需要一个开放、丰富的平台来进行个性化的推荐与展示。而凡客达人也被公司内部视为一次真正的互联网创业,欲通过开放平台,发动网民的力量,体现全民营销。

分析人士认为,凡客达人平台不同于传统的C2C平台,不仅降低了开店门槛,另外,凡客诚品负责提供商品,还有配送和售后服务,能够避免C2C网购平台出现的假货、快递服务和售后参差不齐等问题。

凡客诚品在去年完成1亿美元融资,并于今年起陆续开放平台。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