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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路径:小水电如何打开投资进入之门

来源:能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6 13:44 
核心提示:小水电发展于农村,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党中央始终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发展小水电作为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

我国的小水电资源居世界第一位。根据最新全国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我国大陆地区单站装机容量5万kW及以下的小水电技术可开发量为1.28亿kW,年发电量为5350亿kW·h。其中西部地区可开发量为7952.9万kW,占全国的62.1%。小水电资源分布在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1715个县(市),主要集中在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的西部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小水电资源的主要分布区与我国贫困人口、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分布基本一致。

经过60多年的努力,我国小水电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可再生能源供给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至2011年底已建成小水电站45000座,装机容量6200多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和年发电量的近30%。我国小水电的发展是将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国家政策的具体实践。

开发小水电可解决当地用电问题,建设农村电气化是群众的首创。为鼓励群众自主办电的积极性,国家先后提出了电力建设必须坚持大、中、小并举和国家办电与地方办电相结合;小水电要坚持“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贯彻“以电养电”、“小水电要有自己的供电区”和水电“优先调度”、“全额上网、同网同价”等一系列政策。

在国家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下,充分调动了地方和群众办电的积极性,小水电得到快速发展,有效解决了农村用电问题。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中央共投入小水电资金4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280亿元,相当于中央投入1元钱,带动社会资金32元。

小水电发展于农村,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党中央始终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发展小水电作为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连续几年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农村水能资源规划和管理,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投入和信贷支持,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

目前我国探索出了小水电开发与生态建设有效结合的新路子。为保护山区生态环境和退耕还林成果,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通过政府扶持开发小水电,就近低价供给农民,解决农民的生活燃料,使农民不再上山砍柴,保护山区植被。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实施,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山区农民告别了祖祖辈辈上山砍柴、烟熏火燎的日子,过上了现代、文明、健康的新生活,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探索了一条小水电开发与生态建设有效结合的新路子。

另外,我国还建立了完善的小水电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了小水电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试验、运行、设备制造等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为小水电发展提供了完善的技术支撑与服务。目前,中国有100多家科研院所、1000多家设计和施工单位、500多家小水电设备企业为小水电的发展提供产品和服务。我国小水电产品和服务也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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