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发展新可再生能源

来源:全球泵阀网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9 11:01 
核心提示: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全国能源工作会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能源发展思路,电力方面,要继续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电网建设。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全国能源工作会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能源发展思路,电力方面,要继续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电网建设。

“十一五”:新增电力装机超过4.3亿千瓦,为节能减排作出重要贡献

“十一五”期间,我国新增电力装机超过4.3亿千瓦,全国总装机达到9.5亿千瓦,创造了世界电力建设的新纪录。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达到43万千米,变电容量19.6亿千伏安,分别是“十五”末的1.7倍和2.4倍,电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

五年来,无论是传统电力结构调整,还是清洁能源发展,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电力工业“上大压小”成绩显著。截至2010年11月,累计关停小火电7210万千瓦,全国在役火电机组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提升到70%以上。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从370克下降到340克。实践证明,“上大压小”走出了一条电力工业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水电发展跃上新起点。我国水电装机突破2亿千瓦。“十一五”期间,累计投产9000万千瓦,新增投产机组接近我国有水电以来前95年的总和。

新能源发展迅速。核电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在建机组3097万千瓦,在建规模占全球的40%以上。投运核电机组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多项运行指标在世界核电运行者协会同行评估中居于领先水平。风电产业迅猛发展,2010年,风电发电量预计达到45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3%。

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光伏电池产业链,年产量达到800万千瓦。
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超过1.7亿平方米。

报告指出,电力结构优化升级,对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火电供电标准煤耗5年下降30克,累计节约原煤超过3亿吨。水电、核电、风电发电量5年累计超过3万亿千瓦时,替代原煤15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30亿吨。

“十二五”: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报告指出,“十二五”时期,火电仍然是我国的主力电源。优化发展火电,要统筹资源、环境和市场需求,合理控制火电建设规模,为水电、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留下足够空间。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新开工建设火电规模预计在2.6亿~2.7亿千瓦左右。

优化火电发展,要重视优化火电开发区域布局。在西部煤炭富集地区,按照集约化开发和煤电一体化模式,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建设大型煤电基地电站项目。在东、中部地区,主要考虑建设保障电网供电安全的电站项目。在边疆少数民族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一定规模的燃煤电站。此外,要继续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发展热电联产;合理安排天然气发电项目;加强电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报告指出:要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十二五”期间,要加大重点流域开发力度。重点推进黄河上游、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怒江、澜沧江等流域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早日建成向家坝、溪洛渡等大型水电站,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

大力发展核电,“十二五”期间,要优先安排沿海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内陆核电项目。有序开工田湾二期、红沿河二期、三门二期、海阳二期等项目。适时建设桃花江一期,大畈一期和彭泽一期工程。

积极发展风电,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内蒙古、甘肃、新疆、河北、江苏、山东、吉林及东北地区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做好风电基地发展规划和电力消纳外送规划。

稳步发展太阳能,继续推广利用太阳能热水器,到2015年,我国太阳能热利用面积将达到4亿平方米。稳步启动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加快光伏发电产业科技创新和进步,把它培养成为我国先进的装备制造产业和新兴能源支柱产业。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科学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继续推进生物柴油产业化,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地热发电站,推广地源热泵高效利用技术。

报告在建设现代能源储运体系中强调了电网建设。报告指出,要加强电网建设,完善区域500千伏和750千伏主干网架,实施全国联网工程,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电东送”、“北电南送”,建设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路。改造城乡配电网,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的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水平。

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能源建设也是电网建设的重要内容。张国宝指出,要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投入,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设施用电得到基本解决,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加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重点解决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四川、内蒙古等省区无电地区用电问题。(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