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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企业新法规:基金销售变法10月生效(2)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6 15:27 
核心提示:此前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实施以来,由于准入门槛过高,参与机构较少,天相投顾成为了唯一获得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开展相关基金销售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但是,由于诸多因素,7年以来因没

此前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实施以来,由于准入门槛过高,参与机构较少,天相投顾成为了唯一获得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开展相关基金销售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但是,由于诸多因素,7年以来因没有找到合理的盈利模式,天相投顾每年在基金销售业务上仍要亏损1000多万元。

此次新的《管理办法》放宽了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一是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形式;二是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三是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同时,《管理办法》将允许金融证券专业人士参与设立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

“法规的一小步,基金业的一大步。”好买基金总经理杨文斌说。

“我们不排斥任何第三方机构,这对渠道多元化有积极作用。”东吴基金总经理徐建平指出,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发展是逐步的,短期内也难以改变现有格局。

一位公募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也表示了担忧:“第三方没有银行券商的网点优势,能否成功还是个问题,再加上如果‘换汤不换药’、不能带来费率的大幅度下降和服务的持续、稳定、深入提高,那么第三方销售模式也不能实现彻底的变革。”

盈利模式待考

根据记者的初步统计,目前有十多家第三方机构正在准备相关事项。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表示,第三方销售机构基金销售需要多长时间实现盈利,能否形成持续盈利成长的商业模式,目前行业内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的判断。

“考虑到当前的竞争态势,基金销售实际上是个微利行业。第三方渠道销售最大的问题在于,由于较为弱小,其尾随佣金不可能超过银行,而发展庞大的中小客户群成本又太高,客户维护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江赛春说。

一位业内人士也认为,“基金销售是一个走量的过程,公募基金体量大,单笔投资的毛利很低。如果以每年1%的佣金计,对于平地起步的第三方销售公司来说,一年至少要做到20亿至30亿元以上规模的量,两三千万元的收入才能达到盈亏临界点,恐怕就要经历3年~5年的投入期。”

银河证券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王群航看来,“如果银行降低基金尾随佣金,则将会极大地削弱第三方机构的盈利空间,这个打击是致命的。”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同时为基金销售机构的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允许基金销售增加“增值服务费”内容,即鼓励提供专业服务并收取与服务质量相关的费用;允许有资格的机构进行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并为FOF(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的管理也做了铺垫。

《管理办法》发布之后,中国证监会于6月23日又发布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业内专家称,这是为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在内的所有基金销售机构搭建平台,有助于基金销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降低销售机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

接近证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正在打造两个公共的平台:基金份额清算平台和资金清算监督平台。除了《管理办法》之外,证监会正在研究制订两个细则,有关的法规可能也将陆续出炉。

“销售新规出台是基金行业进一步发展必须进行的探索。”天相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对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的前景表示乐观:“从事这个行业的公司多了,思路和想法也会增多,也许能探寻出更切实可行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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