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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接棒天津发展文交所 多地酝酿跟进(3)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作者:曲瑞雪 王春梅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6 16:45 
核心提示:博傻的代价就是最后接盘的人将血本无归。这也是天津文交所在推出两幅画作交易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后就紧急停盘的原因。 虽然为吸取教训,郑州文交所在规则上与天津文交所有显著差异,与后者T+0的模式所不同,其仿照A

博傻的代价就是最后接盘的人将血本无归。这也是天津文交所在推出两幅画作交易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后就紧急停盘的原因。

虽然为吸取教训,郑州文交所在规则上与天津文交所有显著差异,与后者T+0的模式所不同,其仿照A股交易采取T+1交割制度,交易资金和份额日终划拨,避免当日买卖造成市场波动过大,同时引入做市商模式,其网站中写道“将选择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做市商会员作为特许交易商”。

在本刊记者的采访中,有投资者表示了这样的担忧:这三件艺术品的持有人信息并不公开,因此,持有人保留的20%的交易份额(即40份)到底是在谁手中,很难判定。而按照交易规则,散户仅能人手一份。如果庄家一家独大,可以随意操纵价格,与散户对赌,那么散户的利益该从何谈起。

刘纪鹏直言:“他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两个交易所的问题不在于他们之间有什么差异,郑州文交所做的无非是限制单个艺术品投资者个数,从无数多个限制到200个,从T+0限制到T+1,好像表面上就是限制一点儿投机性,但是基本上换汤不换药。”

刘曾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高级顾问,他提到,艺术品的证券化是中国独创,国外艺术品交易的二级市场只有拍卖,没有文交所。在世界资本市场上,能证券化的品种都是一个法人,具有制造利润来偿还证券基本收益的能力。文化交易所的问题根源在于,艺术品本身不像上市公司法人那样具有持续产生利润和抵御承担风险的能力,他们自身不具备有稳定的升值功能,这样的产品本身是不能证券化的。

“在股票和债权这两个主要的证券产品中,我们找不到一幅画的藏身之地。”刘认为,这种被证券化的艺术品不能创造利润,但是确有股票投机的表象,除实物持有者以外,任何参与投资的个体都不会实际地拥有该艺术品,哪怕是他所应占有的部分,因此文交所交易的产品从本质上是一种永远无法兑现的权证。监管部门应就所谓艺术品本身进行证券化、上市交易的问题,尽快做出制止性的文件规定。

自2009年6月国内首个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揭牌以来,包括深圳、成都、沈阳等全国各地已经相继成立了十多家文化产权交易所,而其中做艺术品份额交易的也并不只天津和郑州两家。

风险暗涌

记者在郑州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参与艺术品份额投资的人都根本不懂艺术品,多数都是看到了天津文交所份额产品的暴利后,选择来郑州投资。

一位从福建赶来郑州缴款的投资者告诉记者,他之前没有接触过艺术品投资,也一直觉得这种炒作的东西不靠谱,心里没底。但他的朋友有“渠道”了解内部情况,说这个投资比较靠谱,利润更是“非常可观”,所以才决定一试运气。

至于投资风险,该投资者表示他“当然担心”。但因为文交所是政府批准成立的,所以还算踏实。

“现在如果有投资者来找我们对此类案件提起诉讼,我们会很为难。因为这个市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如何判断其违法性,或界定合法权益都比较困难。”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陶雨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建议投资者谨慎投资艺术品证券化产品。

据记者了解,国内文交所市场面临的更大问题,是这个市场非常分散,而且缺乏统一的设立标准和监管主体,都是各地方交易所各自为政,主要由当地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

河南省金融办的豫政金【2011】71号文就规定,“在郑州文交所正式营运后,应将当日交易所整体运营情况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天津文交所金融主管部门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

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由于这种证券化的交易非常复杂,地方政府不具备证券监管水平和监管手段。同时,由于地方政府自身就是开设文交所平台的利益方,因此,想靠当地政府管好这类平台是非常困难的。(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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