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约见投资者 老三板期待政策“绿灯”
媒体记者2日独家获悉,中国证监会信访办主任曾彤、上海证监局处长钱衡等6人近日约见了两位“老三板”资深投资者,一位是张资源,另一位是来自上海的顾女士。
据张资源透露,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上海证监局曾于去年2月27日约见了包括他在内的10位“老三板”投资者代表,一年之后的这次约谈,主要围绕“老三板”问题的解决程度展开。
“现在‘老三板’问题有两条出路,要么等,要么找条活路,就是重组或再上市。”曾彤对“老三板”投资者表示,但这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单靠个人和个别公司的力量很难完成。前几年“壳”还行,现在到处是“壳”,已不再值钱。
3次上市均告吹
重组或再上市对“老三板”公司来说难度很大,7年多来也仅有粤传媒一家实现上市。
“有些‘老三板’公司想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再上市,但是目前政策尚不明朗,他们担心花大力气重组后却转板失败。”张资源表示,如今的“老三板”公司,自从被打入“冷宫”后,除了情况特殊的粤传媒,都已与上市“绝缘”。
在51家“老三板”公司中,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是惟一能持续7年盈利的公司。其最近6年的年报显示,公司每年盈利几百万元,最近3年均在500万元左右,营业收入逾3亿元,业绩甚至好于一些创业板、中小板公司。
早在2007年年报中,大自然就透露出要转板上市的意愿。但就是这样一家公司,截至目前,3次尝试上市的计划均“胎死腹中”。
“证监会没有说明否决原因,我们认为是公司效益不够好。”大自然上市办主任徐建华对媒体记者表示,目前公司董事会也没有讨论有关上市事宜。
媒体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大自然近几年的主营业务一直在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可能也是其冲刺上市屡屡“折戟”的原因之一。
政策7年成摆设
目前,“老三板”市场有43家退市公司、8家原两网公司(即STAQ和NET系统)。据媒体记者了解,退市公司如何再上市,是否一定要达到《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证监会2004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退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交易的申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审核公司的再次上市申请。”
但是拟转板公司到底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比如总资产、持续盈利状况、财务报告等细节,现在还不是很清楚。目前,尚无一家“老三板”公司通过此指导意见实现再上市,上文提到的粤传媒是通过IPO上市,而非转板。
“老三板”公司不仅转板难,就连重组也是困难重重。指导意见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但应在当地政府的支持、指导、监督下依法进行。”
“这一规定无疑是给‘老三板’公司上了镣铐。”张资源说,已经7年了,“老三板”公司重组和再上市的相关配套细则还没有出台,想发展的“老三板”公司也一直缩手缩脚。
系统性问题
如今的“老三板”市场,一片“惨绿”。
截至4月29日,仅有22家公司披露2010年年报,不到总数的一半。其中,19家公司去年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17家公司最近3年均出现巨亏,有9家公司最近3年已无主营业务,靠自身力量难以为继。仅有南洋3在没有主业的情况下,净利润蹊跷地从2009年的43.81万元暴增至2010年的737.95万元。另一方面,很多公司已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甚至与主办券商也失去了联系。(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