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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查胜景山河意见被瓦解 发审委37问考核保荐人(2)

来源:《新世纪》周刊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8 11:06 
核心提示:胜景山河的案件表面上看是公司没有上市,实际上是一个轻判。既不处罚任何人,也不对机构罚款,中介机构也照旧工作。这只能说明在A股市场犯罪成本太低。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对于胜景山河事件的处理,证监会内部也不

“胜景山河的案件表面上看是公司没有上市,实际上是一个轻判。既不处罚任何人,也不对机构罚款,中介机构也照旧工作。这只能说明在A股市场犯罪成本太低。”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对于胜景山河事件的处理,证监会内部也不乏声音要严查严罚,对于发行人胜景山河不但要退出新股申购款,还要进行大额罚款;对于保荐人平安证券,除了取消签字保荐人林辉的保荐人资格,还要暂停平安证券三个月甚至六个月的业务受理。

然而,这种意见随后被来自方方面面的各种力量瓦解,最终的结论是对于这类问题,没有相关规定来处罚。

《问核表》解决的显然是一些表面问题,不可能从源头解决当前IPO中的痼疾。不过对于如何鉴别保荐人勤勉尽责,如何保障投资者利益,《问核表》也对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

遥遥无期的改革

对于当前IPO市场的种种问题,多位专家屡次建议证监会应将裁判执法权和审批权分开,将审批权下放给交易所,证监会只承担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

然而,这一建议从未得到过监管层的考虑,“原因很简单,要维护市场稳定,就不能出现任何系统性风险,因此从严审核是必要的,不管谁当证监会主席都会这样做。”接近证监会的人士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彻底解决问题惟一办法是由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他认为,证监会同时对证券的发行审核和处罚,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如果出现了问题,证监会不会处罚自己,如果出现了审核责任,也没有办法处理。

如果由交易所负责上市审核,证监会可以顺理成章地进行核查。在工作中也没有多少变化,因为交易所还是在证监会的领导下,但至少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权力制衡。

尹中立认为,本次胜景山河事件,如果不是有人举报和媒体监督,就没有办法发现疑点。此前已有很多个类似案例出现,如同期曝出当年有虚假上市情节的绿大地[20.56 -1.91% 股吧](002200.SZ),最终也将如造假上市公司琼民源一样,重组了事,几乎无人为违法付出代价。

尹中立称,当前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成为证券市场的警察,但是证券市场违法创新日新月异,警察可能力不从心。应尽早引入国外的集体诉讼制度,一旦有违法,中介机构代替投资者索赔,令违法者可能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方可起到震慑效果。

“猫是看不住老鼠的,由老鼠去看守老鼠就好很多。”尹中立表示。

一位券商投行负责人表示,交易所和证监会分权,说了至少十年。创业板上市时也曾经讨论过,由深交所来做创业板的审核,但最终权力还是归于证监会。

在国际市场上,股票上市低门槛严监管,上市很容易,但需接受严格监管。但国内相反,上市受到严格审核,相当于每家上市公司都有政府机构的担保,但一旦上市则监管漏洞百出,上市公司更无退市之忧。

“这是缘木求鱼。”上海一位券商投行负责人如此评价目前小修小补的各种发行制度改革。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君贤认为,应彻底取消股票发行中的审核制,完全由市场抉择。他建议,上市条件应透明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发行股票,能否发行成功取决于市场能否接受。企业发行由交易所做一个形式上的审核,满足明示的条件即可上市。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发审委、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均无需存在。证监会对企业新股发行的常规监管应专注于信息披露方面的反欺诈,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魏君贤表示,只有当政府退出决定企业是否发行上市的角色后,市场才能真正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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